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十五部门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人社发〔20XX〕58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将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重点,坚持市场就业和政府促进相结合,稳定城镇常住农民工就业,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维持农民工就业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困难农民工及时得到救助,使广大农民工在就业创业中积累财富、体现价值、展现风采、幸福生活,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十四五”良好开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努力,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县实现稳定就业7万人。其中,全县城乡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二)全县新增企业(经营实体)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
(三)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300万元;
(四)大数据平台劳动力就业信息实现精准化、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产业扶持创业带动就业
1.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创新开发“惠农”产品包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全县“菌果药畜烟”等区域特产业发展计划,优化信贷资金投向,支持发展特种养殖产业,围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原料基地、农林产品加工业、农林产品物流冷链和产销对接等相关产业,依法有序开展森林公园经营活动及林区森林旅游+活动,带动当地及周边农户开展导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推动休闲观光、健康养生、农事体验等乡村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将带动就业情况作为创建现代农林业产业园的重要考量。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领办合办农民合作社,开办家庭农场,发展蔬菜种植、食用菌栽培、药材种植、中蜂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扩大劳务用工规模。
2.加快推动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建设一批卫星城镇,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加强小型水利、高标准农田、林下经济、木本粮油等特经济林基地、乡村绿化、人
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的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将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纳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3.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师资班,提升创业培训师资水平和质量。充分发挥各级创业创新服务专家团队和农村创新创业导师队伍作用,组织协调创业研究人员、创业投资人、企业家、科技人员、创业成功人士等,为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开业和跟踪指导、专题会诊等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和企业,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1000万元,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并按规定落实贷款贴息。加强县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示范引领。各级政府投资开发、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开放。优化创业环境,引导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发展乡村车间、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创意农业等,带动更多返乡留乡农民工就业。
(二)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
1.稳定企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厂、停产停业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和新吸纳劳动者企业开展以
农民工创业工代训、资助以训稳岗,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督促企业将补贴、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帮助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加大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务等行业的针对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
2.挖掘更多就业机会。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加速落地,把增加就业岗位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评价项目的重要指标,支持一批投资大、促消费、扩内需的项目建设,提升吸纳就业能力。交通、农田水利、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要优先考虑带动就业能力强的项目。深入挖掘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行业岗位,有组织实施劳务对接,定向输送农民工上岗就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共享出行、社区团购、农事体验、科普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对农业、林业生产端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和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拓展农民工就
业新领域。落实新增产能项目流贷贴息政策,促进项目达产达效,稳工业增长,增加就业机会。兴办特种植业和规模养殖业,推进农产品产业链、物流体系建设,扩大农业生产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机会。
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农民工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享受灵活就业政策。推动发展建筑装修、批发零售、保洁绿化、养老护理家政等行业,增加钟点工、临时工、短期工等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岗位,优化计时工时,吸纳更多农民工就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同合作,对劳动者务工自
发形成的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及时介入提供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就业服务。加强人力资源共享、岗位信息共用,帮助企业调剂余缺共享用工。鼓励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特小店,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平台服务费、信息中介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标准,支持农民工从事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等新就业形态增加收入。
(三)加大帮扶力度援助就业
1.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组织开展就业帮扶系列活动,优先组织脱贫劳动力有序外出务工,加大岗位归集发布和劳务对接力度,按规定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提高精准帮扶水平,力争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脱贫劳动力都能实现就业,确保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不下降。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已就业脱贫劳动力就业岗位,对企业确需裁员的,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劳动力。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加强数据对接,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实施分类帮扶,帮助失业脱贫劳动力转岗就业。稳定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纳入当地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对有培训意愿的脱贫劳动力实行技能培训全覆盖。将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作为年度脱贫攻坚巩固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
2.拓宽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着力培育“菌果药畜烟”特农业产业增长极,实现特农业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做优做强特蔬菜、食用菌、药材、中蜂等特产业。加强农业农村、交通、水利
、林业等领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为返乡留乡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促进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车间健康发展,引导脱贫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组织参加工程项目建设、培育发展劳务品牌和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合力团”和产业项目吸纳作用,优先安置失业回流脱贫劳动力就业。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充分考虑当地收入水平和岗位职责等情况,合理确定岗位待遇水平,统筹用好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脱贫劳动力。
3.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帮助搬迁众了解、享受政策,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业帮扶,动态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易地搬迁户每户至少一人就业创业。联系江苏南京对口支援地区和集中输入地,归集适合搬迁众的就业岗位,形成清单定向投放至大型搬迁安置区,集中输出一批搬迁脱贫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省内外点对点劳务对接,及时解决脱贫劳动力就业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服务保障稳定就业
1.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建设,大力发展线上服务,通过“秦云就业”小程序、互联网+精准就业平台等工具,免费向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等精准化、不断线服
务。广泛收集本地、外地适合农民工的岗位信息,开展系列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下沉基层送岗位、送服务,对有集中外出需求的农民工摸底登记,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畅通就业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的岗位储备机制和多方联动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帮助农民工解决求职困难。全面放开失业登记,失业农民工可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登记,免费享受职业介绍、培训项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对其中大龄、身有残疾、长期失业等特殊困难的,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实施精准帮扶。做好农民工就业情况调查监测工作。
2.提升职业技能。用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实施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企业新吸纳农民工就业,按规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面向失业农民工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大力开展建筑、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训;面向返乡农民工围绕县域内行业产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直通车”、农民夜校等形式深入开展线下培训,在职业培训云平台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落实高职扩招任务要求,开展面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人员的高职扩招工作,做好考试测试、招生录取、分类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类型的生源特点,因材施教,做好农民工人才培养工作。
3.加强生活保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
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过当地3个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4.保障劳动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日常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
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对欠薪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关注涉农民工案件,加大涉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对农民工开辟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绿通道”,支持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持续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调解、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联动。科学合理界定互联网平台企业责任,维护平台就业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强农民工就业创业是落实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就业创业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严格实行镇办、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制,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履行工作责任,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合力促进全县就业创业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加快发展、扩大就业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精心部署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做到思路清晰、安排扎实、过程真实、工作落实,严禁泛泛安排、弄虚作假。各镇办要集中力量,精准摸清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底数,精准掌握每个家庭就业适龄人员的身体状况、技能特长、就业意愿、培训意愿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同时,要主动向进驻本辖区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提供劳动力务工需求信息,为开展劳务招聘、派遣输送提供一切便利。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各自责任和任务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调配得力干部,全力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三)强化督查问责。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和促进创业、实现稳就业目标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各镇办、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抓紧抓好,狠抓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办要将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对各镇办、各部门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对于领导重视、工作突出的予以通报嘉奖,对于重视不够、工作滞后的镇办和部门予以严肃问责,年底考核奖惩兑现。
检察机关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依据高检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省院及省、州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州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原创: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众满意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平安、和谐延边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1、动员部署。召开全州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州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
2、制定方案。州院制定并下发《全州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院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依据上级院和当地政法委有关精神,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至7月)。
(一)学习文件:各级院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
1、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2、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3、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
4、学习高检院编辑印发的《中国特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5、学习高检院、省院和省州政法委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电视专题讲座和光盘,听取中央宣讲团巡回宣讲报告。学习期间,州院根据省院的部署,将组织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各院要踊跃参加,积极准备。
(二)重点培训。采取统一规划,分期、分批、分类集中轮训、专门培训。各院要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州院负责对基层院班子和本院干警的培训,基层院负责对本院干警的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州院将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分专题进行授课,并适当组织业务专家和法学专家进行法治理念讲座,网上发布或到基层院巡回辅导。各院班子成员都要带头讲课,确保通过学习培训,使干警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深刻领会检察法律监督的性质、地位和职能作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8至9月)。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查摆、清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
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
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各院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8至9月)。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清理整改。整改的重点是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要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XX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
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
1、建立执法责任体系。重点部门、重点岗位要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各环节工作流程,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执法者个人的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平时众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出现问题,责任能够追究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切实改变责任不明确,查究不到位的状况。
2、建立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省院将制定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各院业务部门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重点研究对办案人的考评办法,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个人执法状况。健全案件质量和效率保障机制。州院督导组将定期对全州执法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把执法质量和效率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
3、建立执法监督体系。要按照合法、高效、经济原则,修订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重点是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推行执法告知、公开听证等监督措施;建立对众投诉、举报、涉诉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同时,完善我们内部执法通报制度。
4、建立执法工作信息化体系,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今年,州院要积极争取安装并试运行案件网上流
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管理软件,积极推进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各级院要以坚定的决心和积极的态度,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从全局出发,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5、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要积极落实《20XX——20XX年吉林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计划》,探索制定岗位基本素质和干警素质提升的动态、综合考察办法,使教育培训经常化、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的关键,各院要十分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把落实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重点来抓,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证执法行为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下,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四季度)。
1、组织考试。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组织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检查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州院对教育活动进行验收。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
3、反馈情况。各院要于11月10日前上报教育活动总结报告。州院将要在12月中旬前各院反馈验收结果,对州院验收和省院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补课安排。
三、基本要求
各院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院党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检察工作全局通盘考虑,建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和责任机制。检察长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原创:州院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附后)。实行联络点和定期巡查制度。各院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情况报省院。
2、突出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活动,还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培训,带头清理整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检察长,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在法治理念和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总结教训,认真整改,为广大检察人员作出表率。
3、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六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
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教育,把全州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