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延津县最大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全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为加强管理,保证进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程序
1、申请者到医务部领取《申请来院进修学习人员表》,由本人填写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我院医务部备案审批。
2、申请表必须详细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
4、医院每年3月和9月接受进修生,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5、经审核同意接收后,办理进修手续。
二、组织管理
l、由医院主管科研、继续教育的副院长领导,医务部、护理部为职能科室,各科室主任负责进修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2、进修人员录用名额:各科室每年底根据科室教学人员、床位、收治病人数等综合考虑,申请下一年度接受进修生的名额,按规定制订相应的进修招生计划,上报医务部,严格按照进修计划录用进修人员。
一、申请程序
1、申请者到医务部领取《申请来院进修学习人员表》,由本人填写后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交我院医务部备案审批。
2、申请表必须详细注明本人学历、简历、职称及进修专业。
4、医院每年3月和9月接受进修生,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5、经审核同意接收后,办理进修手续。
二、组织管理
l、由医院主管科研、继续教育的副院长领导,医务部、护理部为职能科室,各科室主任负责进修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
2、进修人员录用名额:各科室每年底根据科室教学人员、床位、收治病人数等综合考虑,申请下一年度接受进修生的名额,按规定制订相应的进修招生计划,上报医务部,严格按照进修计划录用进修人员。
3、进修人员接收条件:
(1)进修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接收人员范围:原则上只接收周边地区专业技术人员。
(3)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无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临床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医技专业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专业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专科进修,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进修时间少于半年的按参观、学习对待。进修人员不能单独参加临床科室的值班、管理病人。
三、政治和业务学习管理
1、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
2、进修科目和时间依照原计划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变更,如因工作需要须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选派单位必需与医务部协商,并出具单位证明。对无故提前或中途终止进修者,
(1)进修人员必须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
(2)接收人员范围:原则上只接收周边地区专业技术人员。
(3)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无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临床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医技专业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专业进修人员必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专科进修,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进修时间少于半年的按参观、学习对待。进修人员不能单独参加临床科室的值班、管理病人。
三、政治和业务学习管理
1、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医院及所在科室的政治学习。
2、进修科目和时间依照原计划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变更,如因工作需要须缩短或延长进修时间,选派单位必需与医务部协商,并出具单位证明。对无故提前或中途终止进修者,
不办理结业手续,并通知原单位进行处理。
3、进修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保留进修名额,按自动放弃处理。接到录用通知后,选派单位不可任意变更进修人员,否则将取消进修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选派单位及时书面或电话告知医务部。
4、做好进修人员为期40学时的岗前教育培训工作,使进修人员熟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进修人员进入科室后,由科室统一管理,服从科主任的安排,服从上级老师的指导。
6、进修人员要熟记《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维护医院的声誉。
7、进修人员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衣帽整洁,上班必须着工作服,佩带胸卡,不准在病房内吸烟和喧哗。
8、进修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负责所管病人的诊疗工作,各项医疗措施必须请示上级医师。应经常深入病房,早晨提前半小时进病房,对所管病人进行巡视,掌握病人尤其是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下午下班前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医嘱执行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及时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在新病人入院后当天写出大病历。急症
3、进修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日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保留进修名额,按自动放弃处理。接到录用通知后,选派单位不可任意变更进修人员,否则将取消进修资格。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选派单位及时书面或电话告知医务部。
4、做好进修人员为期40学时的岗前教育培训工作,使进修人员熟知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进修人员进入科室后,由科室统一管理,服从科主任的安排,服从上级老师的指导。
6、进修人员要熟记《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维护医院的声誉。
7、进修人员要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衣帽整洁,上班必须着工作服,佩带胸卡,不准在病房内吸烟和喧哗。
8、进修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负责所管病人的诊疗工作,各项医疗措施必须请示上级医师。应经常深入病房,早晨提前半小时进病房,对所管病人进行巡视,掌握病人尤其是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下午下班前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医嘱执行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接到新病人入院通知后,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及时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在新病人入院后当天写出大病历。急症
病人入院后,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及时检查并作出处理。
9、进修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病人的情况,查房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史、查体及诊断。准确记录上级医师的意见,完成科室所安排的工作。
10、进修人员必须和带教老师一起参加所在科室的病房值班、节假日值班、急救值班,并完成所管病人当日医嘱、换药等工作。值班次日需参加查房、手术后再补休。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不允许脱岗。
1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积极参加科内疑难病例分析、临床病历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全院组织的学术活动。
12、进修期间科室轮转均按原计划进行,由医务部统一安排,中途不得变更,不得私自轮转科室,不允许未到轮转时间或结束时间提前离开所在科室。轮转下一科室前必须做好所在科室病员病情和情况交接班,并由科室考核,科主任同意后方能出科。
13、对进修期间发生医疗差错(如病人投拆),有违纪行为的进修人员,医务部及科室负责人进修人员了解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意见,交主管院长审批,及时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与进修人员单位联系,退回原单位,今后不予接收进修。
14、进修人员要爱护国家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拿走我院病例、X光片、病理切片、
9、进修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病人的情况,查房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史、查体及诊断。准确记录上级医师的意见,完成科室所安排的工作。
10、进修人员必须和带教老师一起参加所在科室的病房值班、节假日值班、急救值班,并完成所管病人当日医嘱、换药等工作。值班次日需参加查房、手术后再补休。不得私自调班、顶班,不允许脱岗。
1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积极参加科内疑难病例分析、临床病历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及全院组织的学术活动。
12、进修期间科室轮转均按原计划进行,由医务部统一安排,中途不得变更,不得私自轮转科室,不允许未到轮转时间或结束时间提前离开所在科室。轮转下一科室前必须做好所在科室病员病情和情况交接班,并由科室考核,科主任同意后方能出科。
13、对进修期间发生医疗差错(如病人投拆),有违纪行为的进修人员,医务部及科室负责人进修人员了解情况,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意见,交主管院长审批,及时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与进修人员单位联系,退回原单位,今后不予接收进修。
14、进修人员要爱护国家财产和科技资料,不得擅自拿走我院病例、X光片、病理切片、
血片等各种资料和标本。如损坏物品、贵重药品和医疗器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赔偿。
15、进修人员对进修安排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反映,不得与指导老师发生冲突,制造矛盾。
16、进修结束前一周,到医务部领取《进修人员鉴定考核表》,由本人做出自我鉴定。科室负责人及带教老师根据进修期间的表现,如实填写进修鉴定表,做出真实的鉴定和成绩评定。进修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更改评语和成绩。进修鉴定表由进修人员带回单位存档。
四、进修教学管理
1、科室指派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负责制订进修生培养计划,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指定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做好进修人员的考勤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务部。进修人员结业时要严格考核,并交科主任签署考核意见。医务部定期检查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2、进修人员在指定带教老师的带教下,在工作中积极参加科室及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讲座,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5、进修人员对进修安排有意见或建议,可向科室负责人和医务部反映,不得与指导老师发生冲突,制造矛盾。
16、进修结束前一周,到医务部领取《进修人员鉴定考核表》,由本人做出自我鉴定。科室负责人及带教老师根据进修期间的表现,如实填写进修鉴定表,做出真实的鉴定和成绩评定。进修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更改评语和成绩。进修鉴定表由进修人员带回单位存档。
四、进修教学管理
1、科室指派专人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负责制订进修生培养计划,定期组织业务讲座,指定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做好进修人员的考勤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务部。进修人员结业时要严格考核,并交科主任签署考核意见。医务部定期检查进修人员的管理工作。
2、进修人员在指定带教老师的带教下,在工作中积极参加科室及院内的业务学习及学术讲座,刻苦钻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3、医务部定期了解和检查进修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及时和科室负责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科主任联系妥善解决。
五、进修人员请假制度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请假3天(包括3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有效。3天以上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医务部审核批准并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医务部销假,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对擅离职守,未办理请假手续,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不办理相应结业手续。
2、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探亲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原单位来函说明事由,医务部审批后酌情准假。进修一年者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终止进修。
五、进修人员请假制度
1、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请假3天(包括3天)经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有效。3天以上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医务部审核批准并备案。假期结束,及时到医务部销假,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对擅离职守,未办理请假手续,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不办理相应结业手续。
2、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探亲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原单位来函说明事由,医务部审批后酌情准假。进修一年者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终止进修。
3、请病假者除急诊病明外,均由我院出具专科疾病诊断证明方可准假。
4、进修人员在进修结束前一周,方可办理离院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或补办。
六、处方权管理
进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不办理处方权,其所持的原单位医师资格证和处方权在我院无效,所开具的处方及检查单等均需上级医师签字、盖章。
4、进修人员在进修结束前一周,方可办理离院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或补办。
六、处方权管理
进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不办理处方权,其所持的原单位医师资格证和处方权在我院无效,所开具的处方及检查单等均需上级医师签字、盖章。
七、进修人员生活管理
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保健津贴、奖金、值班、加班补贴由原单位负责,医药费自理。
2、进修人员住宿由我院公寓统一安排,职工食堂就餐,不得违反有关食宿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和集体纪律,保持环境安静、整洁,爱护公物,注意安全,要有防火防盗意识。
3、医务部应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帮助进修人员克服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定期举办进修人员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处理。
八、奖惩制度
1、凡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医疗差错、纠纷、无被扣罚事件,进修结束时鉴定给予医德和服务态度优良评定。
2、进修期间被评为优秀的进修医师,记入《进修医师考核鉴定表》反馈原单位。
3、进修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处方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不遵守进修医师管理规定者,写出书面检查,科室通报批评,并记入进修鉴定。情节严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对进修人员的处罚,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书面情况汇报,医务部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1、进修人员进修期间的保健津贴、奖金、值班、加班补贴由原单位负责,医药费自理。
2、进修人员住宿由我院公寓统一安排,职工食堂就餐,不得违反有关食宿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公共道德和集体纪律,保持环境安静、整洁,爱护公物,注意安全,要有防火防盗意识。
3、医务部应关心进修人员的学习和生活,帮助进修人员克服在学习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定期举办进修人员座谈会,反馈意见,及时处理。
八、奖惩制度
1、凡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医疗差错、纠纷、无被扣罚事件,进修结束时鉴定给予医德和服务态度优良评定。
2、进修期间被评为优秀的进修医师,记入《进修医师考核鉴定表》反馈原单位。
3、进修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处方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不遵守进修医师管理规定者,写出书面检查,科室通报批评,并记入进修鉴定。情节严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对进修人员的处罚,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书面情况汇报,医务部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011年10月8日
延津县人民医院“522”行动计划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我院进修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水平,规范我院来院进修人员的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2011年医院来院进修人员培训学习工作计划。
一、学习对象:全院来院进修人员
二、培训方法: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①“三基”知识以自学为主。
②医院每月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一次:包括业务学习、小讲课、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
③定期组织全院专题讲座。
2.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以不断更新新理论,吸收新技术、新方法、用于临床实践并悉心指导进修人员;积极邀请上级知名专家来院教学查房、手术指导等,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及进修人员业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1.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①“三基”知识以自学为主。
②医院每月组织集中培训学习一次:包括业务学习、小讲课、教学查房、病历讨论等。
③定期组织全院专题讲座。
2.采取派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以不断更新新理论,吸收新技术、新方法、用于临床实践并悉心指导进修人员;积极邀请上级知名专家来院教学查房、手术指导等,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及进修人员业务工作,提高业务水平。
三、学习内容
1.学习专业知识:根据各科专业不同,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活动,以学习“三基”为基础,夯实理论基础,强化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1.学习专业知识:根据各科专业不同,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术活动,以学习“三基”为基础,夯实理论基础,强化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
2.学习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如《传染病防治法》、《消毒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等,并定期考核。
3.结合疾病预防,组织学习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用药知识等。
四、学习要求
1.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学习,规定范围内的进修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公事除外),并认真做好笔记。
2.为了保证来院学习效果,医院将对每次学习进行不定期考核或考试。
五、奖惩办法
1、凡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医疗差错、纠纷、无被扣罚事件,进修结束时鉴定给予医德和服务态度优良评定。
2、进修期间被评为优秀的进修医师,记入《进修医师考核鉴定表》反馈原单位。
3、进修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处方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不遵守进修
3.结合疾病预防,组织学习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用药知识等。
四、学习要求
1.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学习,规定范围内的进修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公事除外),并认真做好笔记。
2.为了保证来院学习效果,医院将对每次学习进行不定期考核或考试。
五、奖惩办法
1、凡进修期间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医疗差错、纠纷、无被扣罚事件,进修结束时鉴定给予医德和服务态度优良评定。
2、进修期间被评为优秀的进修医师,记入《进修医师考核鉴定表》反馈原单位。
3、进修期间发生医疗纠纷、病历处方检查中被评为乙级病历和不合格处方、不遵守进修
医师管理规定者,写出书面检查,科室通报批评,并记入进修鉴定。情节严重者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
4、对进修人员的处罚,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书面情况汇报,医务部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对进修人员的处罚,需由科室负责人进行书面情况汇报,医务部审核,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2011年10月8日
延津县人民医院“522“行动计划培训措施
为了提高我院进修人员整体素质和医疗水平,规范我院来院进修人员的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制定培训措施如下:
一、 每位进修人员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完成基本技能操作,逐渐
达到独立操作的水平。
二、 进修医师均由副高以上的高年资医师带教。
三、 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认真学习“三基“训练内容和操作规范,
达到熟记熟练掌握。
四、 各科根据专业知识内容安排相关知识的培训,并予以技术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
五、 每位进修人员均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按新的病历书写规范书写病历。
2011年10月8日
河南省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实施全省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
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提升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临床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不断满足农民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近期目标与长期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各地要把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同推进。要立足当前,结合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制定近期目标,选择乡镇卫生院急需加强的专业进行培养。同时,要放眼长远,制定长期规划,形成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起与农民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卫生人才队伍。
(二)坚持全员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使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进行全员培训一次。同时,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培养,每年至少派出2名技术骨干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三)坚持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并重的原则。各地要立足于打基础、强素质、促提升,把理论培训和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夯实理论基础,强化专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要高标准、严要求,对不同专业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明确培训目标,细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法,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三、总体目标
从2011年到2015年,用5年时间,有计划地为2000所乡镇卫生院培养20000名实用人才(简称“522行动计划”)。培养专业涵盖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中医科、五官科、急诊急救、影像、检验等。
通过“522行动计划”的实施,逐步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湛的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高。
四、组织实施
(一)培训对象及数量
全省乡镇卫生院在职在岗、具有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和一定临床经验的医疗服务人员及辅助科室专业技术人员。
每所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2名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不得重复选派。
(二)培训基地
全省各市级、县级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中医等专科医院。
(三)培训内容
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和临床进修相结合,以临床进修为主的方式,重点培训相关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常规、操作规范等实践技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卫生技术人员专业需求,可有所侧重。
(四)培训时间及人员安排
培训时间为半年至1年,具体培训时间由乡镇卫生院与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根据进修专业需要商定。
原则上,具有初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五)经费保障
省级每年安排1500万元,作为进修培训补助费,按每名进修人员每月补助300元的标准,下拨给乡镇卫生院。
(六)职责分工
省卫生厅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组织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
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定市级培训基地,制定培训计划,并统一组织实施,做好市级培训基地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确定县级培训基地,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进修人员资格审核、进修计划安排、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做好县级培训基地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承担培训任务的医疗机构负责落实进修计划,组建师资队伍,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并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五、实施程序
(一)乡镇卫生院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明确选派人员,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全省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522行动计划”进修人员申报表》(见附件)。
(二)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报送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对进修医疗机构提出初步分配方案,并将结果报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
(三)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对报送名单、进修医疗机构等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制定进修人员培训计划,统筹分配进修医疗机构,明确到人,明确到医疗机构,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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