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介
本制度旨在规范美容整形医疗机构的病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病历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患者权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 病历档案管理责任
2.1 机构负责人应当设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病历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2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病历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工作,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3 医疗人员应配合病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及时记录和完善病历信息,并确保病历的及时归档。
3. 病历档案管理流程
3.1 病历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 医疗人员应当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诊断和过程,生成电子或纸质病历档案。
-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收集医疗人员所记录的病历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整理和分类。
3.2 病历档案的归档和保存:
-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整理好的病历档案进行归档,并按照要求进行标识和编号。
- 纸质病历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防尘、防火、防水的档案室内。
- 电子病历档案应存储在安全、防病毒、定期备份的电子设备中,并设置访问权限和加密保护。
3.3 病历档案的查询和传递:
- 医疗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需要,向病历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查询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询。
-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病历的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的安全传输和保密性。
4. 病历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4.1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4.2 纸质病历档案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3 电子病历档案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安全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4.4 病历档案管理人员不得私自查阅或泄露患者的病历信息,如有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5. 病历档案的保存期限
5.1 纸质病历档案的保存期限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5.2 电子病历档案的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6. 病历档案的销毁
6.1 已达到保存期限的纸质病历档案应按规定进行销毁,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保密性。
6.2 已达到保存期限的电子病历档案应按照国家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销毁,防止数据泄露。
7. 监督和检查
7.1 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7.2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可对医疗机构的病历档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疗机构遵守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8. 总则
8.1 美容整形医疗机构应依法制定和实施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保障。
8.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美容整形医疗机构负责人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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