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二、复印申请
1. 患者或其合法代理人可以提出病历复印申请,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患者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复印用途的说明材料,如医学教育、科研、法律诉讼等;
(3) 患者的住院号或门诊号等患者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病历复印申请窗口,负责受理患者的复印申请。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三、复印审批
1. 医疗机构负责审查患者的复印申请材料,并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书面说明,并注明原因。
2. 复印申请涉及患者隐私信息的,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限制复印范围,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复印申请涉及医学教育、科研或法律诉讼等特殊情况的,医疗机构应充分考虑申请人的合理需求,并及时给予审批。
四、复印操作
1. 复印工作由医疗机构指定的专人负责,确保复印操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 复印前,应对原始病历进行清点核对,并在复印品上加盖医疗机构的公章或复印专用章。
3. 复印品应与原始病历保持一致,不得有任何删改、涂抹等痕迹。
4. 复印品应按照病历复印申请的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和封存。
五、复印费用
1. 病历复印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费用标准由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2. 复印费用应合理、公正,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复印费用的专款专用。
六、保密措施
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密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权。
2. 从业人员在从事病历复印工作中应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隐私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3. 处理病历复印废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检查
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2. 监督部门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3. 患者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医疗机构病历复印管理方面的问题。
八、责任追究
对于故意泄露患者隐私信息、篡改、损毁病历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其他事项
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2. 医疗机构应加强病历复印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保密意识。
3. 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的,应视情况及时进行,并向社会公示。
以上是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旨在规范病历复印工作,保护患者隐私权,促进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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