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论断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的产生是人的哲学研究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而又重要的变革,《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第六节颇受学者们的推崇,其对人的本质的论述更被作为研究人的本质的核心原则,并被大部分教材所沿用。通过认真研读马克思的原著文本资料,不难发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句并没有涵盖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全部思想,而任何一种片面的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都是一种障碍。
一、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出自《提纲》的第六条,其完整论述如下:“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为正确理解这段话,首先需要明确马克思提出这段话的背景,才能有效抓住重点,才能明确马克思的意图主要是针对费尔巴哈的人本质问题,而非给人下定义,那么,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是怎样的呢?
首先,费尔巴哈认为人是自然的、感性的人。具体而言,费尔巴哈认为人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自然界的根本;既是自然界的产物,又是自然界的创造者。“完全与动植物一样,人也是一个自然本质”。他所论述的“人的本质”,是人作为自然生物所具有的自然属性,是人的生理学范畴的实体。费尔巴哈认为“我所吃所喝的东西是我的‘第二个自我’,是我的另一半,我的本质,而反过来说,我也是它的本质”。费尔巴哈正是利用这一论点作为基点,成功地批判了宗教神学,也为其人的本质学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费尔巴哈认为人是“类”的人。“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但是费尔巴哈又不仅仅满足于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仅仅归结于意识。费尔巴哈认为人区别于自然物之处在于人有类意识。人类特有的这种类意识具体有两层意义,第一层意义在于人以外在的个体为对象,另一层意义则是以人的共同本质为对象。另外,费尔巴哈还提出人的类本质涵盖了很多的要素,在众多要素中他比较强调理性、心与意志这三个要素。
二、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超越
费尔巴哈的提纲具体而言,费尔巴哈由于没认识到人本质的现实性问题,不得不导致两种错误(正如《提
纲》第六条所论述):其一,“撇开历史的进程,孤立地观察宗教感情,并假定出一种抽象的――孤立地――个体”;这里所说的“宗教感情”,在费尔巴哈看来就是每个人生来就有的理智、意志、心等,即人的友谊、爱情。由此可见,费尔巴哈对人的本质的考察是孤立的抽象的。其二,“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正如上文所论述,费尔巴哈所说的“类”,是人类具有的“共同性”,即理性、意志和心。这些要素是“内在的”,是人生来在内心就具有的、不受任何外界社会条件的影响而存在的;是“无声的”,即抽象的、捉摸不定的、不可感知的。综上所述,他对人的理解脱离了人的社会属性,而仅仅关注到了人的纯粹的自然属性。
至此,马克思在《提纲》第六条完成了对费尔巴哈人本质理论的批判,进而提出了“在其现实性上,它(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正是对费尔巴哈实现的超越,马克思一方面明确地指明了费尔巴哈对人的非历史的态度,另一方面指明了费尔巴哈不能正确理解现实的社会关系的实际内涵,费尔巴哈始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作为自然生物的人的一种自然属性,而未涉及人的社会属性。在马克思看来,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这两种属性是辩证统一的。从现实性角度讲,人的本质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人在出身后融入其所在的社会,由所在的社会关系所决定,并且伴随着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是发
展的,而不是一成不变的。
三、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多元规定
那么,究竟马克思眼中人的本质是什么呢?笔者认为人的本质具有多元的规定,任何试图用一种话语涵盖其真正意义的做法都是在消解人的本质的真实的内涵。诚然,“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命题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上的重要论断,但我们不能忽略,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还有另外两个重要的命题,其一,“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其二,“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下面本人将具体论述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另外两条规定。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出自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一文中,虽然可以从这句话中明显看到费尔巴哈的影子,但我们必须明确,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基础上作出了很大的进步,费尔巴哈所用“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是为他反宗教的意图提出的。而马克思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他指出费尔巴哈所完成的批判是进行一切批判的前提,进而指出了几种批判的转变:对天国的批判变成了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了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了对政治的批判。在马克思眼中,人就是人的世界,是国家、社会;而国家、社会之所以产生宗教这种颠倒的世界意识,正是因为它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由此
可见,马克思“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关于人的本质的命题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奠定了理论基础。
“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出自《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一文中。原文如下:“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这句话中马克思不仅阐述了人的内在本质――自由自觉的活动,他又阐述了人的外在本质――将人的对象化即人化自然,由此可见,人的本质是内在本质与外在本质的结合。这一命题还直接将人与动物加以区分开来,人正是因为有意识并进行着一定的生命活动,才称之为人,人能够改造世界,并在改造对象中证明自身的本质,而动物却永远不能进行这种“自由自觉的活动”。由此不难发现马克思充分继承了黑格尔思想的核心--辩证法,马克思一方面把人看作是自身劳动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把人设定为能通过劳动形成自身人的本质,因而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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