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特点详细版
一、批复的含义
二、批复的分类
(一)根据内容分类
3、规范性批复。用于批准下级机关拟制的行政规章,或答复下级机关提出的涉及具体法律问题的请示。
(二)根据内容和性质分类
1、审批性批复。主要针对下级机关请示的公务事宜,经审核后所做的指示性答复。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项目设立、资金划拨等事项的审批。
2、指示性批复。针对方针、政策性问题进行答复,不只是对请示机关提出请示事项的答复,而且批准的指示性内容,在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如授权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或修改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批复。
三、批复的主要特点
1.行文的被动性批复的特点
2.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上级机关的批复就指向这一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
求批准的请示,批复或者同意、批准,或者不同意、不批准。有时,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原则同意,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四、批复的写作要求
1、针对性要强。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而行文的,必须进口请示事项,有问有答,回答清楚,不能答非所问。
2、态度要明确。必须表明态度,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3、表达要准确。批复代表上级机关的态度和意见,行文时要措辞严密,用语准确,严谨周全,以免产生疏漏或歧义。
五、批复的写作格式
批复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1、标题。
(1)标题的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批复事项、行文对象和文种构成;一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第三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第四种是由发文机关名称加原件标题和文种构成。
(2)发文单位。即行文主体,不能不写,也不能随意略写或简化。
(3)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是指与批复相对应的请示发文机关。授权性的批复,主送机关应当是被授权发布施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下级机关。
(4)事由的写法:一是用关联范围的介词“关于”加上请示或批复的事项来表达;二是在“关于”和请示或批复事项中间再插入一个表态动词“同意”来表述。
2、正文。正文是批复的主体,其内容比较具体单一,层次构成相对固定。其中除授权性
批复与一般批复的写法有所不同外,其他批复的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和结语三部分组成。
(1)开头。通过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缘由。首先点明批复的下级机关并写明来文日期、标题和文号,以交代批复的根据。
引述的方法:一,结合请示的日期引述,如“X年X月X日来文收悉”;二,结合来文日期和文号引述,如“X年X月X日X号文收悉”;三,引来文日期和来文名称,如“X年X月X日《关于……的请示》收悉”;四,引述来文日期和请示事项,如“X年X月X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
(2)主体。主要说明批复事项。应当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实际情况,针对“请示”的内容给予明确肯定(或否定)的答复或具体的指示,一般不进行议论。也有的批复,在批复事项后面概括提出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强调批复的主旨。
(3)结语。写法:一是提行写“此复”“特此批复”;二是写希望和要求,给执行请求事项的答复指明方向;三是秃尾,请示事项答复完毕就告结束,此种方法使用频率越来越高。
3、尾部。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署名写上批复机关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成文时间写明年、月、日。
六、范文
关于组建××集团的请示的批复
××实业总公司:
你公司××[1998]1号文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你公司组建××集团,特此批复。
××市××区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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