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2022卢湾二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黄浦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黄浦区小学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做好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严格贯彻市教委、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精神。
2、按市教委改革招生入学办法要求,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坚持信息公开,通过网络公告、校园开放日的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学校办学情况。
4、新生分班不设特班、重点班等,入学以后不得更换班级。
三、招生对象
户籍在茂名、思南、永嘉、香山、瑞雪、建德居委范围内的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符合上海市人口生育政策的同户第二胎儿童除外)”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排序细则
1、当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安排入学;超过招收学额时,学校将按照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以及户主的关系,按下列顺序进行排序招收,超出学额部分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位序:适龄儿童与户籍所在房产权利人(或使用权房租赁人)以及户主的关系为三代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且父母中至少有一方户口随同在内。
在本位序内,按适龄儿童入户籍时间长短排序。
如第一位序排列后,学额有剩余,则再进行第二位序排列。
第二位序:其他类
上述所有序列中,如同一户籍内出现两位或以上满足所有条件的同一年入学的非孪生儿童,学校只将其中一位列入排序对象。
2、经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对于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第二位序之后,进行排序(按照第一位序、第二位序顺序),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现场确认时间、流程、所需材料及录取方法
5月18日—5月19日为第一批验证日,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下表),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
6月15日—6月16日为第二批验证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下表),按短信或报名系统信息提示,携儿童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