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在西方文学史上独树一帜,是一种容许作者在探索自我情感的过程中发挥自由想象的抒情诗,其特征是超越现实的幻灭,颠覆传统的和谐叙事,倡导批判的思维和深刻的存在主义思考。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潮流由浪漫主义早期大师拉尔夫.勃朗宁、格瑞格.布尔沃克、威廉.布莱克、华兹华斯及巴罗,以及后期代表诗人肯尼迪.柯林斯、司各特.米勒拉等人代表,从1798年兴起,直至1830年消退。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崇尚自然,旨在探究现实外的另一种存在形态。它把神话、传说以及古老神秘的自然传奇景观揉合在一起,向外展开,表现出诗人的情感。更显着的是,浪漫诗的抒情风格,比现代文学中的抒情风格更贴近自然,对艺术的反思更深刻。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作者特别崇尚自由思想,追求超越传统体系的封建社会的虚无主义,可以说是英国文化叛逆派的最畅销品牌。它最明显的特点是思维自主、调动读者的激情及誓死抵抗秩序的理念。诗歌所描写的大气,更特别地揭示了无神论和激进行为的精神准备。此外,现实和虚幻、理性与感性的交互并存也极大地促进了英国浪漫主义诗歌的诞生,因而使作品更加精彩深厚,诗句更加持续。
英国浪漫主义诗歌充满着浪漫情怀,以自由、独立、反叛为一个主题,唤醒诗人深层次的情感与敏感,带着那笼罩着梦幻、落寞而富于美感的语言,不仅塑造了引人注目的视角,而且让人心灵深处受到深深的触动。因此,浪漫主义诗歌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它在内心深处播下开放的种子,让文学迈向下一代,成为一种流派,而英国浪漫主义诗歌更是其中的点睛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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