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需在请假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啥意
篇一:请假程序与规定
请假程序与规定
一、请假的程序
1、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然后根据管理权限审批,在未正式休假前,将《请假单》交到行政人事部审批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个别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或意外事件)不能按时赶回公司时,须在第一时间用电话向公司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再补《请假单》。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各类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对于请假理由不充分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或妨碍工作时,部门可酌情不给批准假期,也可缩短假期或让员工延期请假。
3、请假的核决权限
注:如因主管/经理/主管领导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其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部门文员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4、对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假,但必须在事后3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因未及
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行政人事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二、各类假期规定
1、各类假期都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完成审批程序后生效后方可休假。
2、病假(同样适用于非工伤)
①、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员工休病假需提供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不能提供证明的,应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证明情况属实。
③、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3日(含)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含)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日以上的,从第8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公司基本工资的80%,医疗期时限以医院提供的建议为参考标准。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
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满一年或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给予本岗位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的给予本岗位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以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参照标准,本标准同样适用于工伤。
3、事假
①、员工因办私事需要请假,必须提前1天以上向部门主管请示,全天事假当日无薪。
②、如临时有急事未提前请假,应在工作时间前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并于回公司当日补填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③、员工在上班时间中途需临时离开,需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主管开具放行条,履行完审批程序后
方可离开公司,否则按当日旷工处理。④、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处于离职期的除外)。
⑤、事假必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⑥、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
4、婚假
①、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③、婚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时必须出具结婚证;④、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丧假
①、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2天。
②、员工丧假应在亲属丧亡一周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③、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6、产假
①、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②、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
③、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公司基本工资发放。
④、产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7、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将按工伤假处理;工
伤假期间待遇按公司基本工资发放。
8、年休假
(1)、公司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公司为进一步增加员工的福利,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具体如下:
请假条英文①、员工累计工作(从入职公司之日起计算)已满3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3年为1天、满4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3天。
②、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③、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主管领导审核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批;主管以上级别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④、有以下情况的,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①)、上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5天(含)或工伤假超过1个月的员工;(②)、上年度迟到次数累计5次或有旷工记录的;
(③)、上年度受过公司行政警告或处罚的;
(④)、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报行政人事部。
9、特殊假期根据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