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
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篇一」
一、迟到早退
1、单次迟到早退5分钟(含)至30分钟(含)者乐捐爱心款30元/次。
2、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至三个小时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三个小时按旷工一日处理。
3、单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过6次;超过者,每超过1次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
1、公司员工请假,需各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办公室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2、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3、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5、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和办公室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6、部门主管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7、员工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就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就返岗。
8、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篇二」
1、每周实行六日工作制,周日休息。
2、每天工作八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4:30夏季)—17:30(18:00夏季);(注8:30到达市场)
3、工作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按旷工处理(如果超过3小时没有回复按旷工1天,代表超过一个小时没回复20元/次,主管 50元/次,代表收到办事处短信息1小时内回复否则5元/次)
4、如在工作期间擅自脱岗(包括事后检查),视为旷工处理,出现一次(50元),当月出现两次(200);累计3次给予降级使用,累计超过3者,予以辞退。
5、有事或有病先向上级主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6、推广主管、ka经理:
a、每月1—20日计划落实、指导阶段。
b、每周必须至少1次抽查长沙otc代表正常工作路线,1次电话抽查地办代表。 每周六例会时向地区经理汇报抽查情况。
c、每月28—30日市场汇总总结(铺货情况、终端价格、代表情况、销售汇总量)及下月工作计划(各负责代表下阶段工作重点指标要求)。
7、otc代表:
a、周一至周六,工作执行阶段,周日下6:00前上报电子周总结、计划。
b、长沙市区专员执行周二、四、六日开例会。
例会时间:周二:上午8:30准时报到
周四:上午8:30准时报到
周六:下午13:30准时报到
(其他参会人员:地区经理、ka经理、推广经理、商务经理、内勤)。
湖南各地级市人员周一、三、五电话报到推广经理(ka经理)
8、时间分配:
a、各级主管必须保证80%的时间在市场前线工作,包括调研、促销、检查、培训、指导工作等,其余20%时间用于文案工作,包括制定计划,总结,填写报表等。
b、otc代表必须制定每天的时间规划,如客户的拜访时间、内务时间等,杜绝在工作时间做工作以外的事情。
违规责任:不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情况属实,对当事人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100元,对其线直接负责人50元,并取消当事人的年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特别恶劣或第三次违反规定,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检查方式:随即检查
直接责任人:地区经理、推广经理、ka经理、商务经理(主要是地级市协助检查)
上班迟到抽 查 人:地区经理
请假制度:原则上每名员工每月最多只允许请假两天,未经允许私自离岗属旷
工按:时间管理(第4条处罚)。任何事由的离岗都需要由推广经
理、ka经理报地区经理批准。(直接负责人必须知道其负责专员在
岗情况,如直接负责人不知道专员是否在岗对负责人处罚50元/次)
检查人:推广经理、ka经理
抽查人:地区经理
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篇三」
迟到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
2、员工迟到每次扣薪5元,当月迟到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依次累计。
3、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后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
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打卡者为早退。
2、员工早退,每次扣薪5元,当月早退3次者记小过1次。第4次以上每次记小过1次。依次累计。
3、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15分钟前打卡而未请假者,以旷职论处。
员工迟到早退规章制度「篇四」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近期发现部分同事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为严明纪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现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时间
1、本公司员工每日工作标准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标准时间为:
①生产车间(包括采购):每月工作时间为28天。
②办公室:每月工作时间为26天。
2、员工上下班时间(以打卡机时间为准):
a.白班(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白班(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b.加班:按部门需求而定。
二、迟到
迟到定义:以打卡机时间为准,迟到一分钟打卡者为迟到,迟到一分钟扣一块钱,30分钟以后打卡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早退
1、早退定义:以打卡机时间为准,提前一分钟下班者为早退,早退一分钟扣一块钱,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上班迟到不打卡者,扣款50元
2、法定节假日路程比较远的员工可提前半小时回家;一个月除法定节假日外,路途比较远的员工可以每月2次提前半小时回家,其它需回家一律按请假办理
四、请假
所有因故不能上班者,必须于上午8:30,下午2:30分前将请假条交人事部,突发情况造成的请假,事后可以补请假条,结算工资时,如无请假条又没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请假条应由主管签名批准后,交由厂长签名批准,再送达人事部。
五、旷工
旷工定义:未获请假批准或假满未续假,擅自不上班者为旷工
旷工半天者50元,并扣除当天未出勤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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