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骏马读后感读书心得多篇
黑骏马读后感1
感动,感动!读完黑骏马,我就仿佛听了一曲令我非常感动的草原恋歌,里面有着柔情,有着悲剧,有着无可言说的心酸。
黑骏马是张承志根据一首牧歌改编的,牧歌是"漂亮善跑的我的黑骏马呦,拴在门外,那榆木的车上;善良心好的我的妹妹呦,嫁到了山外那遥远的地方。走过了一口叫做哈莱的井啊,那井台上没有水桶和水槽;路过了两家当作"艾勒"的帐篷,那人家里没有我思念的妹妹。向一个放羊的人打听音讯,他说,听说她运羊粪去了;向一个牧牛的人询问消息,他说,听说她拾牛粪去了。我举目眺望那茫茫的四野呦,那长满艾可的山梁上有她的影子;黑骏马昂首飞奔呦跑上那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呦,却不是她!"牧歌本身就是一首悲戚的爱情故事,张承志把这种悲剧渲染的更加凄凉。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白音宝力格的少年,从小被托付给索米娅
的奶奶,故事讲述他的成长过程,他最终骑上了梦想中黑骏马。与他青梅竹马的女孩是索米娅,当他长大后,心理开始默默爱上这个女孩,他去上牧校,索米娅去送白音宝力格,两人恋恋不舍的分手了。当白音宝力格半年之后返回家乡时,他得知他心爱的人被黑毛玷污了,而心爱的人却隐瞒着他,她承认了自己的命运,而白音宝力格的在草原上和索米娅生活一辈子的美梦也破了,他无法留在草原,于是出走,一走就是九年,当他回来时,他带着心灵的鞭策回来了,他的索米娅已经不再是原来的索米娅。
我真的很心痛,痛恨黑毛,痛恨索米娅的屈服,也为白音宝力格感到惋惜,我能感受到他的心痛。哎,黑骏马!
"哦,别了,我的草原上的百灵鸟,我的披着红霞的,眸子嘿嘿的姑娘,我怕已经永远地失去了你。""让我带着对你的思念,带着我们永远不会玷污的爱情,带着你给我的力量和思索,娅去开辟我的前途,丑恶的黑暗。"
作品的艺术手法采取的是一种意识流,主人工的心理变化随着故事而变化,自己跟着作者越走越远,自己看到遥远的草原上,有两个人--我的白音宝力格和索米娅,骑在黑骏马上飞驰向前,夕阳照在他们身上,他们的微笑定格。
感动,感动!读完黑骏马,我就仿佛听了一曲令我非常感动的草原恋歌,里面有着柔情,有着悲剧,有着无可言说的心酸。
黑骏马读后感2
读完张承志的《黑骏马》,莫名的,一种悲伤席卷而来。生活在艰难中百折千回地延展着,"我"从工作的地方一路寻来,梦中的那个天真质朴的女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个相对懦弱却又善良的少妇。
这个古朴的悲剧的起点便是主人翁--白音宝力格回到蒙古老家的一瞬,黑骏马--钢嘎·哈拉勾起了他对往事的回忆,悲伤莫名的气氛下,早巳预示不会幸福的他的爱情,便在他的回忆中徐徐展开。索米娅的温柔,索米娅的微笑与哭泣是他记忆中的唯一亮,但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理想"而抛离了故乡,抛离了亲人,也抛离了自己的情感。因为封建的思想而促成他的背离,使他连从小抚养他的额吉(奶奶)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而索米娅,却也已跨过伯勒根河,嫁为人妇了。一切都变化得这么快定是他始料不及的罢!
跨越了千山万水而到的,长大的索米娅,却早巳不是当初的那个女孩了,这心中的失
落与痛楚,又有多少人能明白呢?让人想到了德国作家史托姆的小说《茵梦湖》,以莱茵哈特来说,依莉莎白永远只是宽大幽晴却又僻静无边的茵梦湖中孤独美丽的白睡莲,可望而遥不可及;是心灵深处撕心的隐痛,正流出汨汩的鲜血。《黑骏马》中的白音宝力格的心情应该也是,空虚与对当初的自责一并袭来,这给人的震撼确是无边的。分离竟成了永远的,他们的人生道路延伸向不同的方向。他会成为科学家,在研究院进行无边的设计;而她却只会成为蒙古草原中小小的一个主妇,成天抚养孩子,辛勤地工作。
"黑骏马昂首飞奔哟,跑上这山梁。那熟识的绰约身影哟,却不是她"。他亲吻着曾带给他无限美丽回忆草地,这里留下的是他斑斑的足迹,留下了温馨的亲情和炽热的爱情,留下了一切的一切。结局处,他怀着一颗更丰富,更湿润的心迎接着明天。
的确,现实并不如童话中的"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的生活"这样地简单,就算人们如何苦苦哀求有一份简单的爱,却不得不被现实与物质所阻扰。《黑骏马》中的"我"可说并没做错什么,但当他发现一切都失去的时候,又会怎么想呢?也许,这一段生命的回溯,也是对生命的追索,它铸成了无穷的感伤与古朴,悲剧的美。
黑骏马读后感3王子与公主
读完《黑骏马》,我在第一时间把“黑骏马”这个意象作为一个命运的象征,无论是在那首古老的民歌中,还是在小说淒美的悲剧里,黑骏马都是一个不动声却贯穿了全篇的特殊存在,就好像时刻好奇而不声张地注视着我们的命运一样。从这个角度解释,也似乎能把白音宝力格作为一个经历者,喻示着一个同他一样的挣扎于现实的泥潭、痛苦追忆年轻时理想化的生活化的人。文章的主题,也大概能向“对命运的把握”那一方向靠拢。
但在细细品味文章中时刻体现出的一种古典美,一种苍凉博大而热血浸染的对于草原的深刻把握后,就能发现这篇文章决不能轻易上升到生存与生活的高度来谈,而必须融入作者描写的每一根湿漉漉的鲜草,每一缕灿烂的阳光,每一座厚实的蒙古包中去。作者十二年在内蒙古插队的经历,使这部作品的背景与同时代的其它作家相比较更为伟大而厚重,这是“草原”这个神奇的名词赋予的。同样是谈社会、生活、命运,草原让人看到牧民之间的直爽豪放与坦诚相待,能将一种信仰的神圣感贯彻到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心中,能用一抹永恒的、古老而深邃的绿涂在灰暗的命运之上。
怀着对草原的崇敬与思考把书又读了一遍,发现又到一些新的关键词,比如“生命”。“生命”是宝贵的,这话谁都说得,但当你看到白发的老人颤巍巍地用袖子擦拭新生的
马驹,当你看到母亲默默背着瘦小的婴儿慢慢地走着,当你看到孤独的背影单膝跪在天葬场时,生命的价值仿佛在瞬间就浸入骨髓中去了。我想,生命中最美丽的一刻,就是它让另一个生命激起波澜的那一刹那。此时的两个生命都带着圣洁的光环,被腾格里(蒙语中的“天神”)注视着,从这一刻开始,一个生命被赋予全新的意义,就好像接过了另一个生命递不定式的神秘之钥,它要用这把钥匙开启一段崭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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