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协议书(支付补偿金)
员工培训协议书
甲方(出资培训单位):
乙方(培训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部门:
职务:
为了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同时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甲方统一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培训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培训地点为。培训为期天。
二、培训形式为脱产研究或非脱产研究。
三、培训费用共计元(人民币),包括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参加培训研究期间的薪水计入正常考勤,按照乙方当前在甲方服务的基本月薪计算,由甲方支付。
五、乙方如果在培训研究期间辞职,应向甲方交纳全部培训费用,并退回甲方支付的培训期间工资。
六、乙方未取得合格成绩,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培训协议
七、培训结束后,乙方回到甲方工作,应在甲方服务至少年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乙方培训后未达到规定年限而离职,应返还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并支付相同金额的
违约金;因违纪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只需返还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九、乙方在服务期限内离职,应还清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为乙方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十、竞业限制:
1、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或与他人合作或与甲方同类的行业,未经甲方同意。
2、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3、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不得自办或以亲属名义创办或与他人合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