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在离婚的时候因孩⼦的抚养权问题⽽闹上法庭也是常有的事情,既然要争夺孩⼦的抚养权,双⽅各⾃都需要进⾏答辩,撰写答辩状是很有必要的环节。那么,离婚答辩状关于孩⼦抚养权怎么写?店铺⼩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离婚答辩状关于孩⼦抚养权怎么写
答辩⼈,⼥,19年1⽉⽇出⽣,汉族,⾝份证住址福建省号,现住福建省莆⽥市,⾝份证号码。
答辩⼈就原告诉答辩⼈同居关系⼦⼥抚养纠纷⼀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原告的所作所为导致⼆⼈感情破裂。
1、原告与答辩⼈系通过媒⼈介绍认识,于20年⽉⽇按照农村习俗举⾏婚礼后同居⽣活,⾄今未办理结婚登记⼿续。关于办理结婚登记⼿续,答辩⼈在同居后即⼀再要求原告⼀同前去办理,但是原告⼀再强调按照当地农村习俗要先⽣育男孩后才能办理结婚证,并告诉答辩⼈,这样可以逃避计⽣。20年⽉⽇,答辩⼈⽣育长⼦(暂取名),并再次提出办理结婚登记⼿续,但是原告却以在北京不⽅便等等理由搪塞,办理结婚登记再次被拖延。
2、xx年xx⽉xx⽇⽣育长⼦之后,因为北京空⽓质量等环境污染原因,长⼦出现严重的⽔⼟不服症状,经常感染呼吸道疾病,并多次住院及门诊,但是病情反反复复,始终⽆法完全治愈。期间,原告鲜有过问孩⼦病情,⼏乎都是答辩⼈⼀个⼈带着孩⼦去看病。原告对孩⼦漠不关⼼的⾏为,⼀次次触动答辩⼈,答辩⼈⼼灰意冷。
3、xx年xx⽉xx⽇⽣育次⼦(暂取名),在此之前答辩⼈已经回到位于莆⽥市秀屿区的⽗母家中。怀孕期间,原告不曾回来看过答辩⼈;住院⽣产期间,原告也不曾陪伴答辩⼈⾝边,原告对答辩⼈甚⾄于到了不闻不问的地步。
综合上述事实,正是原告的所作所为导致⼆⼈感情破裂,答辩⼈亦是婚姻失败的受害者。
⼆、长⼦(暂取名)、次⼦(暂取名)应当由答辩⼈抚养,由原告⼀次性⽀付抚养费20万元。
1、长⼦(暂取名)由答辩⼈来抚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具体理由如下:(1)原告⼀家⽣活在北京,⽽北京的空⽓质量等环境问题⽇益尖锐,根本不利于长⼦健康成长。长⼦在北京⽣活的短短⼏个⽉时间,经常性感染⿐炎、⽀⽓管炎、肺炎、呼吸道感染、上呼吸道感、⽓管炎、湿疹等呼吸道疾病,并先后住院及门诊⼗三余次。上述事实,原告提供《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册》两本,包含每次检查的病情诊断、检验报告单等等,⾜以证实长⼦在北京⽣活期间⾝体受到严重侵害,出现严重⾝体疾病。(2)长⼦⾃出⽣后⼀直随答辩⼈共同⽣活,由答辩⼈照料,答辩⼈熟悉长⼦的⼀切,长⼦与答辩
⼈感情深厚,离不开答辩⼈。(3)长⼦现住在答辩⼈⽗母家中,农村地区空⽓清新,对其⾝体健康极为有利。在随答辩⼈回到祖⽗母家中后,呼吸道疾病已经完全康复,现如今正⼀天天健康成长。考虑到长⼦的健康成长等因素,长⼦(暂取名)应当继续跟随答辩⼈共同⽣活,由答辩⼈抚养,并由原告⼀次性⽀付抚养费10万元。
2、次⼦(暂取名)2年⽉⽇出⽣,⾄今仍在哺乳期,应当由答辩⼈抚养。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活案件的若⼲意见》第9条规定,解除⾮法同居关系时,双⽅所⽣的⾮婚⽣⼦⼥,由哪⼀⽅抚养,双⽅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的利益和双⽅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原则上应由母⽅抚养,如⽗⽅条件好,母⽅同意,也可由⽗⽅抚养。现答辩⼈不同意次⼦由原告抚养,故原告要求抚养次⼦的诉求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持。次⼦(暂取名)应当由答辩⼈抚养,由原告⼀次性⽀付抚养费10万元。
3、将长⼦、次⼦判给答辩⼈抚养,是法律“⼈⽂关怀”精神的体现。答辩⼈怀胎⼗⽉,分别⽣下了长⼦(暂取名)、次⼦(暂取名),期间经常要忍受原告及原告家⼈的百般挑剔,甚⾄在妊娠反应剧烈的时候还被要求做各种家务,特别是原告母亲,对答辩⼈是千万般的不顺眼。这些事情,原告也是知情的,但是原告却从未安慰过答辩⼈,相反经常冷⾔冷语相对。答辩⼈在⽣育次⼦之后,因乳腺脓肿住院,虽然已经治愈,但是今后再怀孕对答辩⼈⾝体是极为不利的,可以说答辩⼈今后已经不太可能再⾏⽣育⼦⼥。⽽原告肯定会重新组建⾃⼰的家庭,也会再有属于⾃⼰的孩⼦。故较之答辩⼈,两个孩
⼦对答辩⼈的重要性不⾔⽽喻。
4、答辩⼈已经失去了家庭,对⽣活失去了信⼼,如果再剥夺答辩⼈对两个孩⼦的抚养权,对答辩⼈是更⼤的伤害,⽆疑雪上加霜。因此,从保护妇⼥和孩⼦的⾓度出发,两个孩⼦也应由答辩⼈抚养。
综上,为有利于⼦⼥⾝⼼健康,保障⼦⼥的合法权益,结合双⽅的实际条件,答辩⼈请求法院判决由其⾏使对两个孩⼦的抚养权不仅于法有据,⽽且合情合理,应当得到法院⽀持。
三、原告起诉状中陈诉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存在严重失实之处。
1、双⽅未办理结婚登记⼿续过错不在答辩⼈,⽽是原告⼀再故意推诿搪塞所致,原告对此负有完全责任。
2、原告诉称“被告与原告共同⽣活后,多次提出要回娘家照顾其⽗母,双⽅因此经常发⽣争执”,这明显是原告为婚姻失败所编造的谎⾔,企图推卸责任。⾸先,答辩⼈⽗母⾝体健硕,根本不需要答辩⼈照料;其次,是答辩⼈的⽗母⼀直在帮助答辩⼈照顾两个年幼的孩⼦,特别是答辩⼈住院⽣育次⼦、坐⽉⼦期间,都是答辩⼈⽗母在⾝边悉⼼照
料。相反呢,原告却从不过问,不但没有陪伴在答辩⼈左右,也没有给予答辩⼈及孩⼦经济上的⽀持。
3、原告诉状诉称“原告及其⽗母多次到被告家叫被告回原告家共同⽣活,但被告坚决拒绝;甚⾄连两个孩⼦也不让原告及其⽗母看望”,以上内容均不是事实。答辩⼈⾃2013年中秋第⼆天回到娘家后,原告即对答辩⼈母⼦⼏乎不再过问,根本不存在叫答辩⼈回家共同⽣活的事实,也不存在原告看望孩⼦受阻的事实。在此,答辩⼈可以明确表态,原告⽀付两个孩⼦共计20万元抚养费后,只要不影响两个孩⼦正常的⽣活学习,对原告看望孩⼦,答辩⼈会依法予以配合。
综上,请求法院将长⼦(暂取名、次⼦(暂取名)判决由答辩⼈抚养,并由原告⼀次性⽀付抚养费20万元。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充分予以考虑并采纳。
此致
莆⽥市秀屿区⼈民法院
答辩⼈:
年⽉⽇
离婚孩⼦抚养权怎样去争取
1.证明有能⼒抚养⼦⼥的证据证明⼀⽅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资单或其它合法收⼊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更好的居住环境和成长环境;
2.证明有利于孩⼦成长的证据
1)双⽅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的基本条件,如⼯资收⼊、教育程度等差异不⼤,但并不表⽰就没有差。⽐如,⼀⽅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抚养权⽅⾯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的证据,是⽐较重要的。
2)双⽅⽗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特别是对于学龄前⼉童,通常是⼀⽅的⽗母带。因此,孩⼦以往的⽣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的⽗母的意见及⾝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抚养权的⼀个重要⽅⾯。
3)孩⼦⽣活环境⽅⾯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的健康成长。如果双⽅离婚,但有⼀⽅距离学校较近,或⽣活⼩区成熟,对孩⼦⼊学、⽣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因此,这⽅⾯的取证⼯作也是必须的。因为描述信息有限,所以⽆法做出具体的分析,你可以去思科律所的⽹站上。
离婚答辩状与孩⼦抚养权相关的离婚答辩状⾃⼰不懂得撰写,为了对⾃⼰有利最好与店铺律师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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