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诉答辩状不同意离婚范本(样本)
离婚协议九篇
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方):李**,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路****小区***楼***室
乙方(女方):王**,身份证号码:************************
住址:**市**区***路****小区***楼***室
第一条甲乙双方所生女儿李**(**年**月**日出生,截止至**年**月**日为2周岁)归乙方直接抚养。甲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元,直至女儿年满18周岁.上述费用由甲方每月5日前汇入乙方持有的**银行卡中,银行卡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
第二条女儿因生病的住院费及其他医疗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第三条甲方有权每周三、周六探望女儿共计2次,探望地点可由乙方安排;甲方每月有权接回女儿共同生活1天,具体时间由加以双方协商。
第四条甲方名下位于****市***区***路***栋***室的房屋(产权证编号********)及屋内家用电器、家具和其他全部生活用品归乙方所有,由乙方和女儿共同居住和使用,离婚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个月内甲乙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条甲乙双方在结婚后共同购买的一辆宝马汽车归甲方所有(车牌号为:******)。
第六条双方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各自处理,不得向对方追偿。
第七条以上条款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
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离婚答辩状
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
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
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
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
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
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
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
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x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篇三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
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
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
×××,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
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
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
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
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
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
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