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
答辩状
被告:XXX ;原告:XXX
尊敬的法庭:
经过认真考虑,本人以不同意原告提出的离婚为由,提出如下答辩:
一、关于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另一方应当在接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也可以口头质证。”
原告提出的离婚请求,在未经过本人同意及调解和协商的情况下,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平等协商原则,应当在法庭内进行公正审理。
(二)据本人所知,原告提出离婚的原因主要为双方性格不合及不和谐,但合理的沟通和妥善的解决方式应当是夫妻相处之道,不能因此而一味地提出离婚申请。
(三)在婚姻关系中,在患病和生育方面,本人均尽职尽责地照顾及关心原告,并付出了心血和努力。同时,本人认为,如若双方再次进行沟通、协商和修复,世间难题皆可解,不应草率结束婚姻关系。
基于以上原因,本人不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请求法庭仔细审理,给出公正的判断,合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婚姻财产分割
(一)本人认为,作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财产分割。离婚答辩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依法动议判决财产的分割或者达成协议分割财产。”
因此,本人希望法庭能按照法律规定,公正地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三、关于赡养费问题
本人已经做到了对原告良好的赡养,同时,在原告提出的离婚案件中,如若法律判决需要支付赡养费,本人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总结:
1. 本文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离婚请求:夫妻其中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书面申请,请求离开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离婚后,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
赡养费: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费用。
2.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用于规范和规定婚姻关系,保护婚姻家庭制度的稳定和健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用于规范民事关系,保障公民的民事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为本人的答辩意见,敬请法庭公正裁决。
被告 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