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的民事答辩
答辩人:姓名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
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__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感情并未破裂,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__年___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并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了一子(女)______,孩子出生后,使我们的感情越发的深厚。后来由于经济问题我们偶尔发生争吵,但从未向原告所述打过原告。答辩人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
2、如果法院判决离婚,要求孩子随我生活并抚养,由被答辩人每月支付孩子抚育费___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或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孩子抚育费______元;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有一子(女),取名______。现在______小学上学。由于被答辩人常年在外,与孩子相处较少,为了不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学习,孩子应随答辩人生活为宜。
孩子______现正在上小学,每月的生活费、教育费已高达______元,随着孩子的成长,各方面费用都要增加。被答辩人的收入较高,而答辩人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收入较低,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规定,原告每月应支付孩子抚育费______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或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______元。
3、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应在照顾女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夫妻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共同财产有:______;被答辩人的婚前财产有:______;双方的债权债务情况为: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1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原则判决。”故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应在照顾女方利益的前提下对夫妻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离婚答辩状综上,答辩人认为与被答辩人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