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离婚的答辩状范本
答辩状
原告:(姓名)    被告:(姓名)
案号:(案号)
一、事实和理由
  我是本案的被告。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理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能共同生活,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我在此作出如下答辩:
  (一)离婚事由不存在
  原告提出离婚的理由并不足以成立,双方并未因为感情不和而无法共同生活。我和原告的家庭生活一直稳定,没有严重矛盾和过激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显然是没有事实根据的。
  (二)婚姻家庭和睦
  再者,我和原告一直保持着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告诉讼的离婚请求是没有理由的。婚姻是家庭的基本单位,我们一直积极营造幸福美满的婚姻关系,为家庭和子女的成长创造积极的氛围。
  (三)婚姻关系维护
  我认为,婚姻关系是需要双方共同维护的,不是一方随意单方面的断绝就可以结束。我和原告的婚姻关系并未出现严重的矛盾和破裂,所以,我不能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
  (四) 离婚对孩子负面影响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我和原告共同育有一名孩子。我认为,离婚对孩子的学习生活都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会造成孩子的心理创伤,还会影响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所以,我不同意离婚。
二、证据
离婚答辩状  为证明上述理由,我提供以下证据:
(一)家庭生活照片
(二)银行流水账单
(三)共同存折
(四)子女成绩单
(五)邻居证言
三、诉讼请求
  根据上述理由,我请求法院裁定如下:
  1、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讼请求。
  2、维持现状,继续保持良好的婚姻关系,共同育有孩子并和睦相处。
四、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共同生活的,被告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是,离婚事由是需要经过法律程序证实,并且离婚对子女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应该慎重考虑,不能单方面做出决定。
五、本文涉及简单注释如下:
1. 离婚诉讼:是指当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系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事宜的程序。
2. 离婚事由:是指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共同生活的原因,如寻欢作乐、虐待家庭成员、有严重疾病等。
3. 家庭的基本单位:是指我国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所有社会成员的身份和权利都是在家庭里完成的。
4. 婚姻关系维护:是指夫妻双方进行关系协调、沟通交流,消除矛盾,加强沟通与互动,增进感情等举措,以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5. 证人证言:是指作为证据的证人亲口作出陈述,证明当事人的一方犯有罪行或存在事实。
六、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 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指我国的一部民法,制定了我国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的订立与解除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 离婚诉讼:是指当夫妻关系已经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诉讼程序。
3. 证据: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机构或个人的鉴定意见等。
4. 事实根据:是指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根据事实来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关系。
5. 被告:是指在诉讼中被起诉方,即受到原告控诉和诉讼请求的被告人。
以上答辩状作为被告我方的答辩意见。期望法院结合证据和事实做出公平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