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熟悉的陌生人作文3篇
  生活必然是这样的,有波澜不惊,也有阴霾骤起。一个窘迫的男人,一个卑微的务工者,在坚硬粗糙的岁月里,没有惊惧地尖叫着跌下去,碎成一地绝望的粉末,而是选择在疼痛里开花,开一路温暖的黄花,笑着或歌着,走过那些或平坦或崎岖的路。
  每一次遇见他,都是偶然,许多个偶然的一瞥,竟也串联成一个完整的他。我不得不惊异于命运的巧合,原来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陌生人。
  第一次看见他,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是个拉煤球的,成天蹬个三轮车,一身的煤灰,脸上、身上也都是黑兮兮的,一顶总习惯歪戴的棉帽子和总不习惯系拢的外套是他雷打不动的造型。他似乎生来就那么瘦小,一张脸真正是棱角清楚。却凭着这样一副小身板,他每天清晨总是很及时地蹬着装满煤球的三轮车,哼着不着调的老歌,穿行在大街小巷里。许多时候,顾客总拿他开刷说“小伙子,什么时候娶媳妇啊?〞“明天,明天就娶〞他爽朗的应着。又蹬上车子,唱着老单身汉的情歌,挨家挨户的送煤。
  一连几年,我和他总在清晨的时候,骑着车擦身而过。没有过多的言语,连例行的招呼都
被省略。碰上下雨天,路窄不好走,他会很耐心的停下车,尽量地靠近内侧,然后沉默地一招手,让我们先过。目的就是不想让其他人碰到脏兮兮的煤灰。更多的时候,是我静静地欣赏他的老歌,近了,又远了。
  毕业后,我再没有走过那条路,也就渐渐地淡忘了他。直到几年前的一个夏天,我在夜市上又看到了他。他依然瘦小,罩着一件很肥大的背心,露出不很健壮的古铜的手臂,他的身边,站着一个很老气的女人,腆着大肚子,大胳膊大脚,谈不上漂亮。男人很满足地拉着女人的手,另一只手里,提着许多家庭生活用品。现在,他终于辞别了那些单身情歌,总算有了一个家。我想象着,累了一天的他,回到他们的那个小家,看着女人张罗的热腾腾的饭菜,傻乎乎地乐着。
  这几年,我去学校的垃圾箱倒垃圾时经常能碰到他。他已转行成了一名环卫工人。他还是他,那么瘦小,一双半新不旧的解放鞋,套着环卫工人的红马甲。那辆三轮车也比以往的拉煤车气派,更衬出他的瘦弱。他一铲子一铲子地往车里装垃圾,很卖力。三轮车前面的大车篮里,通常坐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吸着鼻涕,晒得黑黝黝的竟毫不怯生,男人铲累了,点一根烟,对着儿子,呵呵的乐着。当有人来到垃圾时,他总很主动地迎上来,接过垃圾桶,倒入垃圾箱或直接倒入车里,细心地拍拍,再叮咛一声“下次早些来〞
  装好后,拍拍儿子的头,吆喝一声,蹬着车,威风地离去。
  生命就像一个瓶子,被填充的内容就构成了生命的质量。这个我最熟悉的陌生人,在短短数年间,从单身汉子到丈夫再到父亲,男人肩头的负担愈发重了,然而他的生活品质并没有多大起,他依然蜷缩在城市高楼大厦的阴影里;儿子、妻子,这些都是需要用一生来承受的重量。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压垮他那颗乐观的心。尽管,负担仍会膨胀,但是这个瘦小的男人,依然哼着小调,用心磨砺着生活。笑着或歌着,走过那些或平坦或崎岖的路。
  他的身躯饱受大雨的侵蚀,一点点地被吞噬,最后只剩下他那只枯柴般的手在大雨中摇啊摇……
  他的名字如他的身影,给我的总是模糊不清,印象中我给他最多的称呼,那就是“喂〞。他是捡来的孩子,一直受爷爷的恩惠才得以成家立业。可是中年时的落败让他输的一败涂地。改嫁的妻子,离去的女儿成为他生命中的过客,独留他一人守着山上哪一间长满杂草的小屋,那是他唯一的财产。
  初见他时,是一个让人厌恶的天气。一阵急迫的敲门声响起,我换上拖鞋连忙跑去开门。引入我眼帘的`,是一位落难逃荒的流浪汉,他的双眼是浑浊的,眼角处夹杂着雨水,让人想起那一片湿漉漉的沼泽。他的衣裳早已湿透了,雨水顺着衣角滑下敲击着地板。他微微地抿着嘴,而后张开口吐出几个字,声音像是由远古传来的,不堪入耳,让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后来,妈妈告诉我,那是我的大伯。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妈妈厌恶的表情和鄙视的眼神。
  因为小时候父母工作的原因没有时间照顾我,把我放到乡下奶奶那里去。起初我是不愿意的,因为大伯的身影成为了我恐惧的来源,最后我还是被妈妈的一个糖果的手段给糊弄过去了。还是雨天,我又遇见了他。我在门后偷偷的看着,他伸出那颤颤巍巍的手向奶奶讨钱,奶奶恶狠狠地将他骂了一通,他的眼睛直直地顶着奶奶,重申了一遍他刚刚说过的话:“快给我钱!〞奶奶不再搭理他,转身便进去屋里了。他依然在大雨中蹲着,时不时把头往里望望,好一会儿,他看见屋里没有动静,便站起身来,准了石头往屋里一扔就跑了。然后,消失在大雨中。
  第二天奶奶依然会给他送饭,可我总是不理解,奶奶为何要这么做。她一直在叹气,抚摸
着大腿上放着本发黄的病历本。她时不时的摇头,喃喃自语:‘活不久了,活不久了啊……〞原来,大伯患有,他的生命快要走到尽头了。
  再次见到他时,我是带着一种怜悯的心态去对待他。他在放牛,却好似看见了树后玩耍的我,挥挥手。示意让我过去。我踌躇着,看见他一直在望着我。我紧紧地拽着衣角,慢慢的顺着他的目光走了过去停在他一米之外的位置。他看着我不说话,拉扯着牛往前走着。这时的太阳已经慢慢落下了,黄晖慢慢散开,洒落在我们的身上。一切是这么的和谐,他停下脚步,在摸索这口袋,我好奇地看着他,他掏出几颗糖果递给我。我站着不敢动,他便将糖果硬塞进我的手里,送我回到奶奶家。那几颗我没有吃,因为妈妈告诉我,他不是一个好人。
熟悉的人
  再后来,我回到了城市,那些事情早就在我的脑子里渐渐淡忘了。直到几个月后,奶奶给父亲打来  ,告诉父亲,大伯病逝了。是的,死于雨天,一个人在被大雨侵蚀的小屋中离去。
  那场大雨浇灭了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念想,他浑浊的泪水充满在雨水中,诉说着他这一生的碌碌无为,控诉着他的可怜可悲可笑。那场大雨是为了他这个可怜之人下的,他的离去,
也许只是少了一个苟活在这世上的人罢了。
  她是我最最熟悉的陌生人。
  她像是迷雾一般,围绕着你,你看不见也抓不着,可是这一大片迷雾是要被我活生生的驱散开来,或者是她留下一地的记忆遁地而去。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我感觉成熟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她的身影,但我指的是她的外貌、行为和处事方式,但她的内心是在我身边的一个奇异的璀璨,那颗璀璨便是深夜的一赞昏黄路灯,她照耀出温暖的光辉,吸引无数的白飞蛾扑来,上演不间断的飞蛾扑火的戏码,但是在那温柔的昏黄里是刺杀你所有眼睛细胞的强大白光,那道白光会从你的眼睛一路杀到体内然后一阵接一阵地在你体内爆炸,让你痛不欲生。所以,只有极少数人能忍受这种痛苦,闯入她的心中,成为她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与亲人,然而很不辛,我就是这极少数人之中的一个。
  而现在我拖着奄奄一息的躯壳,缓慢地挪动着脚步,前方快不行走的她头也不回地继续绽放着她的光辉。
  她告诉我她很喜欢仰望天空,可是我没看见过她仰望天空时的样子,也许她是在无数个三
根半夜所仰望的吧,但是她口中所仰望的天空是湛蓝的,不留一丝飞鸟划过的痕迹的天空,然而那也是她所向往的天空:单纯的自由自在和无边无际的蓝。她同时也说过想要在温暖而没有悲伤的世界里载歌载舞,我回复她说,可是一旦有一丝悲伤冲进来,你便会受不了,被那仅仅的一丝而折磨致死。于是我是外在的极端,她是内在的极端,一旦这两个危险的物体降落在人间,便不能相遇,即使相遇,也最终会越来越远,不然会炸的我们彼此死无全尸,但这些内在的剧烈、控制和斗争不会有外人能感受出来。
  跟她在一起的我很快乐,但我却不敢说出幸福,也不敢对这种幸福产生依赖;跟她在一起的我很危险,但我却不要说出痛苦。
  也许她并不知道我对待我们的友谊到底是持一种怎样的态度,但我却可以很快很直接的说出来,正如两个极端的人碰到了一起,产生了两股极端的力量,我们随时可以做到对彼此不闻不问、见面不打招呼、从此变成陌生人,我做的一切你可以不生气,你做的一切我可以满不在乎,但是我们也可以随时做到什么话都谈,掏心掏肺的谈,甚至在下一秒一把刀刺过来可以代对方承受着致命的一击。她的优点多得可以两天两夜都说不完,而她的缺点只有一个,这个缺点也是使朋友接近后而逃避她的最致命一击:她整个人都是最客观的存
在,就像我们这个朋友圈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她便是浮在这个社会上空可以通洞察一切事物的大主宰。
  对于这个看法,我不想做任何解释。
  她的人生活得轰轰烈烈,她的青春也在喜怒交织的世界里载歌载舞,她不仅在自己的青春里扮演着主角,她也奇迹般的充当别人青春中的主角。
  也许,在今后的人生里,我们活得并不出,活得并不是引人注目,但我们这些年的疯狂已填充遗憾。不管怎样,她是否知道自己已经在我的世界里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