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应急预案
为提高管理处应对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管理处辖段内地震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处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众解决交通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处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处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管理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级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各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社会各部门、各相关企业
及公路沿线众在应对地震灾害中的作用,共同完成抗震减灾任务。
三、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组构成。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为加强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管理处结合实际,成立管理处抗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同志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地震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部署管理处地震应急管理工作;
(2)建立和完善管理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和应急工作运行机制;
(3)统一指挥管理处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4)负责启动本预案,评估应急救援效果,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5)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6)向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报送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7)承办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负责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统一向管理处各职能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
负责收集、汇总地震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控中心(信息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管理处地震灾害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第一时间与医疗单位、消防单位联系,确保及时救助,保障生命安全;
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交通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
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地震灾害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管理处内相关部门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七个应急工作小
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含)以上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综合协调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
地震应急预案(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故救援小组
由管理处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1)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现场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指挥,保障作业安全;
(3)指定专人负责与各应急小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
(4)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交通管制小组
由路政稽查科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人员及有关部门组成。
(1)在地震灾害救援期间组织、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清障救援工作;
(2)组织、协调疏通地震灾害导致的道路、收费站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疏导交通工作;
(3)负责公路通阻情况统计及公路滞留人员数量上报工作,
尽最大努力对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道路抢通小组
由养护科负责人任组长,养护人员、养护应急小分队人员组成。
(1)负责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及物资抢修地震损毁的道路、桥梁、隧道、收费站等公路设施,保证公路畅通;
(2)负责联系、协调行业内应急力量及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信保障小组
由中控室负责人任组长,中控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
(2)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3)保障应急指挥部下发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文件的传真和告知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后勤保障小组
由经营科负责人任组长,经营科、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结评估小组
由处领导任组长,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地震灾害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岢岚公路段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岢岚公路段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统一领导、高效协调有序、科学规范的地震应急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破坏性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结合段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山西省地震应急救援规定》、《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交通厅地震应急预案》、《忻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忻州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对国省干线公路、桥梁、涵洞、隧道产生较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事权划分
在实施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时,忻州公路分局公路工程保障中队自行转为抗震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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