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公布日期】2009.07.31
∙【字 号】市政告字[2009]21号
∙【施行日期】2009.07.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
(市政告字〔2009〕21号)
2011年西安世界园艺博览会(以下简称世园会)已被省、市政府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丰富西安的城市内涵,提升西安的城市价值,带动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西安建设宜居城市步伐。为确保项目拆迁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世园会项目建设用地范围涉及世园会会址及周边其他配套项目建设用地和相关拆迁安置用地。具体位置及范围以世园会相关建设项目规划定点图和实际测量成果为准。
二、世园会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由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与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负责,由世园会拆迁安置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对于范围内的拆迁对象严格依照已批准的《西安浐灞生态区灞桥辖区整村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办法》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三、拆迁安置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世园会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服从项目建设的需要,支持项
目建设工作。
五、世园会项目拆迁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房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刁难项目的实施,对于阻碍项目实施及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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