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孝道
中国传统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之一,渗透到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如谢幼伟先生在《孝与中国文化》一书中所说,“中国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谓‘孝的文化’。孝在中国文化作用之大,地位之高,谈中国文化而忽视孝,即非于中国文化真有所知”。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孝道文化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如修身养性,融合家庭,报国敬业,凝聚社会等。
一、孝文化的内涵
    孝道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一般指社会要求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关爱、赡养老人,为父母长辈养老送终等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孝文化一直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处于“百善孝为先”的领导地位,被看作是人之善性的根源。人类社会在漫长的岁月中,形成了人际道德关系。在我国以孝道为核心的尊老养老道德观念,有文字记载者至少已有三千多年历史。
孝道在整个中国伦理思想史中一直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孝被看作“百行之先”、“为仁之本”,
它已经深深地植于中华民族每个成员的内心深处,影响着人们的社会生活和行为习惯。孝是支配中国古代社会两千余年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及至今日我们身上仍然有儒家孝道思想的深深烙印。今天的中国正进入老年社会,从目前的社会现状出发弘扬孝道,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精华,从敬养上分析,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用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敬亲、奉养、侍疾、立身、谏诤、善终。最基本的,“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这在中国是个十分古老的观念。孝道文化的核心是敬老养老。作为中华民族普遍认同的优良传统,它强调幼敬长、下尊上,要求晚辈尊敬老人,子女孝敬父母,爱护、照顾、赡养老人,使老人们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
孝道也是形成现代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渊源,还可以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事亲行孝,历来是做人的根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家庭和睦、社会、民族团结的基本要素。孝道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情怀的感情基础和道德基础。孝道文化
当然,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如愚民性、不平等性、保守性、封建性等等。
另外,中国孝道文化的重点在于维护“家”的经济功能,轻视其社交与情感功能。“养儿防老”就是典例。所以儒家文化里“孝”、“顺从”、“听话”排在第一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也在这里,一旦经济利益交换是“家”的最主要功能,人们容易先看到利益,后才是亲情,或者只看到经济利益。
二、孝文化的历史作用
马克斯·韦伯曾把中国儒家伦理与西方基督教伦理做过比较分析,他认为中国人“所有人际关系都以孝为原则”。在汉文化圈,孝亲敬老的道德观念不仅存在于广大人民众之中,而且就像血溶于骨髓一样溶于民族意识,成为一种社会公德乃至美德,被社会所公认和奉行。
三、传统孝观念的辩证分析
(一)传统孝观念的积极价值
首先,传统孝观念中的“养亲”、“敬亲”具有普世价值。
孝的基本含义就是“善事父母”。养亲就是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养。子女在幼小时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而当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时,子女则有赡养、扶助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社会责任感。
对于赡养父母仅仅有养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在赡养的过程中体现出“敬”。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很难想象一个人连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都不爱不敬,他怎么能生发对他人、社会、国家的爱呢?怎么会有健全的人格呢?
传统孝道中所讲的“养亲敬亲”思想在任何人类社会中都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所以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永恒价值。
其次,“亲亲”、“敬长”观念有利于调整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在古人看来,一切人际关系均是基于孝而发生的。中国传统社会,特重家庭,在家庭中又首重父子关系,而调节父子关系的道德规范就是儒家提倡的“孝”。孔子说:“弟子入则孝,
出则弟。”(《论语.学而》)孟子则说:“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孟子.公孙丑下》)通过父子关系直接体现子孙与祖宗的关系。兄弟关系也是因为双方均是父母所生,我们敬重父母,也应该敬重由父母所创造的生命。夫妻关系也是为了延续宗族的生命而得以建立的,家族、宗族、亲戚等关系都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发生的。师生关系是精神关系,老师是精神生命之所出,因而古代社会强调对待师父要像对待父亲一样。朋友关系一样是由精神或文化的关系而产生,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论语.颜渊》)我们求友的目的就是借助朋友之力来充实精神生命或文化生命,因此,友道实为师道的扩大,中国的师友关系一样是导源于孝道的。所以,孝是中国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横向延伸的根据与出发点,是贯穿天、地、人、己、子、孙的纵向链条。
从精神机制上看,儒家文化就讲究一个“推”字。提倡孝道要推及于人,要行忠恕之道,如果将对父母之敬爱,对兄长之尊重(即孝悌)精神推及于人,那一定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如此,不仅会和睦九族,以亲乡里,而且会以君为父而忠君,以民为本而爱民,由追祖宗而爱祖国,以师为父而尊师,以长老为父兄而敬老尊长等等,从而处理好一切人际关系。如果全社会范围内的人都做到了“亲亲”、“敬长”,那么整个社会的稳定效果便可想而知了。
    再次,传统孝观念中的“立身扬名”之孝造就了许多忠君爱国的杰出英才。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孝经.开宗明义章》)。立身然后方可言孝。而中国古代的“立身”,不外乎“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这三者之间虽有区别,但总体上来看,都已不再是局限于家庭内侍候父母的范围,而是一种社会的事业。众所周知,儒家对“立身”最为关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儒家始终不移的追求。儒家修身的目的也正在于治平,在此意义上,立身之孝就会导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国事关怀。当然,古人行事、建功立业的促动因素是非常复杂的,可能是因为各种偶然因素,也可能是出于现实功名利禄的引诱,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父母的教诲曾对他们的心灵产生过巨大的震撼力。传统孝观念强调对父母的遵从,因而父母教诲的权威性在古代社会是不容置疑的,其影响是终身的。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如岳飞的母亲为勉励他英勇抗金,在岳飞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的故事家喻户晓,感人至深;杨家将满门精忠报国,前仆后继,正是由于佘老太君夫妇的谆谆教诲与榜样示范;汉代的司马迁为了了却父母的宿愿,宁可承受着沉重的打击而隐忍苟活,完成了其父尚未完成的《史记》。由此可见,传统孝道也为社会造就了许多杰出的英才,他们为国家、为人民所创造的业绩,正好也说明了在古代社会中亲亲的爱国可能。
(二)传统孝观念的消极影响
首先,“无违即孝”。
孟彭子问孝,孔子回答说“无违”。所谓“无违”,即要求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这是家长的专制主义与子女奴隶主义的集中体现。孔子在《论语·学而》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即要求子女绝对服从父母。这种“无违即孝”的思想,对于国民性格最突出最严重的影响是:完全否定子女独立的人格和自由意志,压抑子女的进取和创造精神,泯灭子女的理想和事业,对子女独立人格和社会价值予以根本否定,从而培育了国人的权威主义人格,即绝对服从,泯灭自我的奴性人格。个人的独特行为,很少被允许。这种消极影响,直到今天依然存在。 
其次,“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至也”。
如果人人都坚守这一信条,那么,就不会有为国捐躯的无数民族英雄,不会有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烈士,不会有见义勇为者,不会有解剖学的发展,不会有生理器官捐献等等。
再次,“父子相隐”的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违背。
传统孝观念强调“家庭本位”、“血缘优先”的意识。父子关系的自然特质是优先于是非判断,甚至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父子相隐”就是其典型的表现。在中国传统社会,由于宗法亲情被看作是最高的价值,中国古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向宗法伦理倾斜。当父子家人如有人犯罪,道德和法律都鼓励或默许他们之间的相互隐瞒和庇护。私情大于公法,这是与现代社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是相违背的。现代法律精神是鼓励“大义灭亲”的。
另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敢不亡” 。这都是孝极端的例子。“郭巨埋儿”、“王祥卧冰”、“割股疗亲”等丧失人性的愚孝都已走向了孝本质的反面,是不符合现代科学精神的,应加以剔除。
总之,对待传统孝道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
四、孝文化的现实意义
    孝作为家庭伦理规范,有维持家庭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人们用孝来调节家庭关系,使之扎根于家庭、风行于社会,成为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在古代,中华民族有着敬老孝亲的良好风气,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弘扬养老敬老的孝道德传统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弘扬孝道思想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保证 。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总数最多的国家,同时也是老年人绝对数最大和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如何安排和解决好亿万老人的养老问题,将是我国21世纪的重大战略任务之一。其实 ,家庭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而家庭养老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就是传统的孝文化。传统孝文化中养老敬老的规范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即传统伦理的“孝”成为处理亲子关系的规范和最高准则,成为支撑家庭养老功能的文化价值机制。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突出的表现就是小辈不养老不敬老。有些子女只顾自己和小家庭的利益,拒不赡养甚至虐待自己的父母,迫使一些老人和子女对簿公堂,家庭赡养纠纷日益增多,有的甚至发展成刑事案件。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积极寻求社会采取措施之外,更重要的是呼唤人们的真情良知。因此,弘扬中国传统孝文化,积极倡导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就具有了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弘扬孝道思想有助于解决当前家庭代际矛盾 。
  孝,其基本含义就是家庭亲子关系间的道德规范。孝观念最初是基于对人们家庭生活的维护,以一种家庭伦常的形态而出现的。从现代家庭来看,家庭结构和亲子关系较之古代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家庭依然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中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依然需要调节,所以说孝依然具有其存在的现实意义和天然基础。 
  从现实情况来看 ,当代人尤其是青年人的尊老、敬老、养老观念在淡化,个人利益观念逐渐增强,许多青年人的伦理道德意识丧失,不孝敬父母、不赡养父母、无视老年人权益,不少老年人不仅得不到子女必要的尊重和理解,甚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受到子女的侵犯。一些与儿女同住的老人更是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他们生活上得不到照顾,情感上缺乏关爱,不少的老人倍感孤独与绝望。以上种种不孝的现象反映了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代际关系的困境,说明许多家庭尚未真正树立起尊老养老的观念和赡养老人的责任感。因此,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孝观念就显得非常必要。它不仅能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建设和谐平等的现代亲子关系所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