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的流程
一、检察院立案审查。
检察院接收到移交材料,首先进行立案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应予以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及起诉书等材料移送治安法院审判
二、提起公诉。
已立案的案件,检察院将提起公诉,将涉案犯罪情节、被害人受损情况、定罪量刑依据等内容具体罗列,控告被告的犯罪行为,详细说明理由,并移送治安法院审判。
三、鉴定程序。
立案决定书当案件质证较为复杂时,一般都需要检察机关指定专家进行案件专业鉴定,以排除歧义,更便于准确判断证据真伪,确定当事人行为动机等,为法院审判提供参考。
四、上诉。
当案件审判结束,被告不服结果时,可以选择上诉,由检察机关提出上诉状,由审判机关审理上诉,如果上诉成功,检察院将收回起诉状,继续按照上述流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