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不调解怎么办
  调解不成,如果案件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则会出具《不立案决定书》,告诉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保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案不调解怎么办
  二、刑事案件申诉立案之后可以阅卷么
  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规定是不能阅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但是没有规定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阅卷的权力。这样的规定也是从刑事案件的性质考虑的。
  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按照规定也是不能直接查阅本案刑事案卷的,只有他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得到法院批准的情况下,才可以查阅有关的案卷。
  三、刑事案件上诉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中规定上诉期限,旨在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必要的时间考虑、准备上诉,以更充分地行使上诉权,同时保障第二审程序及时、顺利进行,并且使正确合法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迅速执行,错误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得到及时纠正。
  对于刑事诉讼上诉期限的问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立案决定书
  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和抗诉案件,必须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二条:对附带民事判决或者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如果原审附带民事部分是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