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案件进⾏审理后,司法机关是有权对案件进⾏审判监督的,如果案件当事⼈对判决有异议的,也可以申请审判监督,那么⽴案监督申请和如何提请⽴案监督申请?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案监督申请和怎样提请⽴案监督申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司法机关或者报案⼈对公安机关不⽴案决定不服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案监督,并且提供申请书。
《⽴案监督申请和如何提请⽴案监督申请》
第⼀百七⼗六条控告⼈对不予⽴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案通知书后七⽇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通知控告⼈。
控告⼈对不予⽴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
第⼀百七⼗九条对⼈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以内,对不⽴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说明,回复⼈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案决定的,应当将⽴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民检察院。
⼈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五⽇以内⽴案,并将⽴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
第⼀百⼋⼗条⼈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案⽽⽴案,提出纠正意见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回复⼈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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