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全文翻译
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也)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2、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 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
3、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比)生者,故不为苟得(苟且取得,意思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也;
译文: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只为求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事;
4、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同“避”,躲避)也。
译文: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译文:假如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一切得到生存的办法,什么手段不用呢?
6、使(如果,假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译文: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躲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7、由是(通过某种办法,是:代词,指某种办法)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
译文: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不用;通过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祸患,但有人不去干这种事情。
8、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译文: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
9、非独(不仅)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丧失)耳。
译文: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10、“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10、“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译文: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
译文:然而,如果你(轻蔑地)呼喝着给他(吃),过路的饥饿的人也不会接受;如果你用脚踢着(或践踏)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12、万钟(丰厚的俸禄)鱼我所欲也翻译及原文则(如果)不辩(同“辨”,辨别)礼义而受之,万钟于(对于)
我何加(益处)焉!
译文: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13、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得(同“德”,感激)我与?
译文:是为了宫室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
14、乡(同“向”,原先)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1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
16、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感激我)而为之:
译文:原先为了义(羞恶之心),宁愿身死而不受“呼尔”“蹴尔”的一箪食一豆羹的施舍,今天却为了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了。
17、是亦不可以已(停止)乎? 译文: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干了吗?
18、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来的思想)。 译文:(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本来的思想(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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