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我喜爱书刊三分钟说话
    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一)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着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 “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后来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
自己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可以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起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二)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
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三)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
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
    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
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那时我喜欢书
    当然不单单是嗅嗅气味,我也读了很多书。只要是纸上印了字的东西,我都会捧在手上阅读,各类文学全集也逐卷通读下来。整个初中和高中时代,我从未遇到过读书比我多的人。
    可是30岁时,我成了一个被称为“作家”的人,打那以后,就不再着魔般读书了。喜欢的书自然会熟读,但不再像从前那样,碰到什么算什么,拿起来就读了;也没有什么收藏书的兴趣,读过的书,除了看似日后有用的,其他的都被我随便处理掉了。
    尽管如此,我偶尔还是环视自己的书橱,望着一次次搬迁后幸存下来的旧书书脊,心中便涌出一种真实感:“是啊,我这个人说到底是由书本塑造出来的呀。”假如能轻飘飘地甩出一句“是女人们塑造了我这个人”,那该多神气!可惜不是。对我而言,就是书本塑造了我。当然,我也可以说:“女人给我增添了些许变化。”
    西班牙的加利西亚地区有个叫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的城市,这里的高中生每年会选出一本“今年读过的最有趣的书”,邀请作者来校。数年前《海边的卡夫卡》获选,我得越洋出席颁奖典礼。高中生自然不可能有这么一笔钱,是另有他人赞助的。
    颁奖典礼在高中的礼堂里举行,然后大家围着桌子用餐。我跟学生们谈天说地,一谈到小说,大家便双目放光。然而不管男生女生,绝大部分学生考进大学后都不打算学文学,而是准备专攻医科或工科。
    “加利西亚不是个富饶的地方,也没有什么产业。得到外边去工作,所以应该掌握实用的专业技术。”一个高中生告诉我。真是脚踏实地的年轻人。
    就是这样一年轻人,在如此遥远的地方,热心地(有时还是如饥似渴地)读着我的小说。一想到这里,我便喜上心头。如此说来,自己念高中时也曾经看书看得两眼放光,甚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神奇的书    高中时代,我想都没想过自己居然会成为小说家,甚至从未想过自己竟然能写出像样的文章来。只要有书读,就很幸福了。不,只要嗅一嗅装书的封套就很幸福了。尽管现在摆出一副理所当然的面孔,说着装模作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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