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外辅导员聘任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基础,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聘请你担任校外消防安全辅导员,任期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为期3年。
    清流二中
    2012年1月1日
    学校校外辅导员聘任书 [篇2]
    __龙卫武_同志:
    为加强少年儿童法制教育,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少年儿童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聘请你担任我校的法制辅导员,任期自2015年2月25日至2015年2月24日。
    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指导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
    (三)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四)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
    (五)配合学校教育、帮助有问题的学生,矫治其不良行为。
    (六)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长安区五星街道中心学校
    2015年2月24日
聘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