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
XXX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栏和健康教育
宣传栏的通知
XX街道办、县级各部门:
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工作的通知》(双宣发〔2011〕5号)要求,为进一步营造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以下简称创卫)的活动氛围,更好地让广大人民众了解创卫、关心创卫、自觉参与创卫,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众的创卫意识和健康教育意识,决定在我县东升辖区主要街道和单位设置宣传栏,现将宣传栏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格要求
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宣传栏(横式),框内面积不得小于3.0m×1.5m。
二、内容要求
宣传栏内容为创卫和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宣传要结合单位行业、季节实际,图文并茂,要有可读性、可视性、趣味性。
三、时间要求
每年6期,每两月更换一次。每期注明主办单位、时间和期数。
四、选址要求
在单位办公区或职工宿舍区、居民小区等人集中、视觉效果良好的户外或室内。
五、制作要求
(一)设置在室外的宣传栏要加遮雨(阳)棚;宣传栏的设计因地制宜,单立的宣传栏材质用不锈钢架、边材。
(二)宣传栏的画面衬平整底版,周围压边框,严禁只粘贴单层画面;喷绘或写真画面清晰美观,内容排版协调合理。
六、存档要求
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每期宣传栏照片、制作小样存档备查。
XXX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创卫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创卫 宣传栏 要求 通知
XXX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挥部办公室 2011年X月XX日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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