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本制度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为依据,针对爱国卫生创卫工作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2.工作目标
根据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本制度的工作目标如下: - 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创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 - 提高市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保障市民的身体健康。 - 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3.工作内容
爱国卫生创卫工作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3.1.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
创卫
城市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2.加强宣传和教育
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和传统文化活动等形式,引导市民树立健康环保的意识,提高市民的卫生素质。
3.3.加强卫生监督和执法
城市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和执法,加强对城市环境的监管,对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惩戒。
3.4.推进文化体育卫生建设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应针对城市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加强规划和建设,以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和发展潜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
4.工作流程
城市管理部门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
4.1.计划制定
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城市管理部门应制定爱国卫生创卫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4.2.宣传和教育
城市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和文化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以提高市民的环保卫生意识。
4.3.卫生检查和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应组织卫生检查,加强对城市环境的监管工作,以维护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4.4.文化体育卫生建设
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规划和建设,以提升城市的文明素质。
5.工作责任制
城市管理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工作责任制,规定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并建立相关考核制度,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6.工作评估及考核
城市管理部门应开展对爱国卫生创卫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按照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对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实现工作的卓越和持续改进。
7.总结和改进
城市管理部门应及时总结工作,分析工作上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模式,逐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8.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应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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