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体规定
一、概念。汇兑是汇款人委托我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类款项的结算,都可利用汇兑结算方式。
捐钱二、汇兑凭证包括信汇凭证和电汇凭证。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应为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如本地人行有专门约定的,从其约定。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收款人账号及户名、金额不得更改。
汇款的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收费。
(1)在我行开立银行账户的客户(包括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转账办理异地汇兑业务时,应向汇款人收取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
电子汇划费的收费标准为:汇划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依照客户书面委托(由客户在汇兑凭证“汇款用途”栏下方空白处注明“本汇款要求为2小时内到账的加急汇划”),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账的加急即时业务,可以上述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加收30%。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汇款人办理汇兑业务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笔元。向救灾专用账户捐钱业务免收汇款手续费。
转账收取单位客户汇兑业务的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时,应由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收费单。如本地人行规定汇款人无需在收费凭证上加盖预留印鉴的,从其规定。
(2)以交存现金方式存入在异地开立的单位账户的现金汇兑业务,依照汇兑业务的标准收费。
个人客户未在我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通过交存现金方式办理现金汇兑业务的,汇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汇款金额1%收取手续费,不足1元收1元;5000元(含)以上收取50元,再也不收取电子汇划费。
(3)办理退汇业务对照汇兑业务收取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其费用能够向汇款人收取现金,也能够从款项中扣收,并出具收费收据。凡汇款时免收手续费的,其退汇手续费仍免收。
4、捐钱业务的专门提示。在办理捐钱人向社会公益组织汇款业务时,应要求捐钱人在汇兑凭证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捐钱用途、联系人、等信息。同时,柜员应提示捐钱人,在向社会公益组织捐钱后,能够要求受赠人开具捐赠收据,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集中处置中心人员在办理捐钱的相关资金汇划交易时,应按客户汇兑凭证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录入交易附言(完整的交易附言应操纵在30个汉字之内),以便收款人能够把握相关汇款信息。
二、往账业务处理
(一)受理柜员
一、凭证审核
(1)审核汇兑凭证各要素填写是不是齐全;委托日期、收款人信息及金额是不是涂改;金额填写是不是正确,大、小写是不是一致。
(2)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是不是为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3)汇款人未在我行开户的,需在凭证上填写付款人的姓名、联系等(以便在退汇或其他特殊情形时与汇款人联系)。汇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还需同时审核汇款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利用“5566单笔查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的身份信息并打印核实行,同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4)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汇兑业务,且收款人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5)利用平安码、支付密码的汇兑凭证,填写的平安码、支付密码是不是无涂改。
(6)异地汇款的,客户还需填写收费单,经办柜员需审核收费单的有效性:
①凭证要素是不是填写完整、准确,有无涂改;
②金额填写是不是标准,大、小写填写是不是一致;
③收费金额是不是符合规定标准;
④转账支付的是不是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7)如属异地汇兑业务,为保证我行当日受理的系统外汇款业务能够在当日完成,受理柜员在核心系统操作需执行以下规定:
①每日15:30分,系统将所有未处置的大额电子汇划业务(业务凭证种类为802或061,且交易金额大于5万元),依照交互类业务进行排序,提高业务处置优先级;
②15:30分以后新发生的大额电子汇划业务,依照交互类业务进行排序,提高业务处置优先级。
二、预判审查:受理柜员按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选择“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置”交易(付款人账号可输入对公结算账号、内部账号,在款项来源为待销账时,还可以输入卡号或者
活期一本通账号),依照凭证填列的事项录入(业务类型选择“0-单向”,关于收付款人均为我行客户(即本转业务)的汇兑业务,借贷标志选择“2-两边”,收款人非我行客户的,借贷标志选择“0-借方”)。提交成功后,插入单联“内部通用凭证”打印预判流水号。
注:关于利用平安码、支付密码的支付业务,由受理柜员在“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置”交易中录入,并在预判环节由系统自动查对;集中处置中心人员记账时,平安码、支付密码仍需要再次录入进行校验。
3、影像搜集:预判通事后,受理柜员在汇款凭证的第二联上加盖“业务讫章”及经办人员名章,第三联上加盖“附件”戳记,再点击“影像录入”,通过扫描仪搜集相关业务凭证的影像信息(“收费单”除外),并检查已搜集到的影像信息的清楚性和完整性。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提交任务”。
4、印鉴审查:系统第一进行自动验印,关于自动验印不通过的情形,受理柜员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手动验印”功能对印鉴进行审核。
五、凭证传递:任务提交后,受理柜员需在客户回执联上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退客户作
为受理业务的依据;并将打印有核实行内容的“内部通用凭证”及客户提交的其他原始业务凭证(“收费单”除外),递交审核柜员。
六、跨地域业务收费
上述内容完成后,受理柜员利用“9569统一收费”交易对异地汇兑业务进行收费。
(二)审核柜员
一、凭证审查:审查受理柜员提交的原始业务凭证是不是真实。如记账凭证为柜员自制凭证,复核柜员需审核该凭证填写是不是标准、要素是不是完备、账务处置是不是正确,柜台领导是不是签字;
二、获取任务:审核柜员依照受理柜员提交的原始业务凭证,通过点击“对公获取”或“对公抢单”获取到需处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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