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刑事犯罪责任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精神,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在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责任。但应当注意,对于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认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辩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放火、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如果实施了这八种犯罪以外的危害行为,因其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而不负刑事责任。同样,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均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一款规定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已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由于已满16周岁的未成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程序,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
义上的辩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原则上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所有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的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如何计算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1995年5月2日《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即“不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18成人不满18周岁”应包括该周岁生日那天在内,而应从该生日的第二天起才为“已满”。
三、如何确定刑事责任年龄
1、一般规定
根据1991年7月22日《关于如何认定被告人犯罪时年龄问题的答复》的规定,认定被告人的实际年龄应当以户口登记为基本依据,结合人口普查登记和其他有关资
料,并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后加以确定。对被告人实际年龄有异议或者疑义时,更应当多方查证核实。如果有足够证据认定户口登记册上记载的年龄有误,就应以查明的实际年龄来认定。如果经反复调查,确实查不清的,应当按照从宽的原则予以掌握,以留有余地。
2、特例
(1)、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不是同时发生时,如何确定?
当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不是同时发生时,以行为人实施行为时的实际年龄为准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如果行为有持续状态,则以这种行为状态结束时为准确定其刑事责任年龄。
(2)有犯罪的预备行为时,如何确定?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但这一行为在预备阶段就因各种原因停顿下来,没有继续发展到实施阶段,那么就以实施预备行为时行为人的实际年龄为准,来确定行为人要不要对该罪的预备行为承担刑事犯罪责任。如果行为人尽管实施了预备行为,但其行为已经由预备阶段发展进入到实行阶段,那么就以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实际
年龄为准,来确定其刑事责任。
四、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的认定
对于跨刑事责任年龄段犯罪的认定,不能按照前后一并认定的方法去处理,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区别不同的年龄时期,分别予以认定。具体讲,①如果行为人在未满14周岁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都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所列行为,对未满14周岁以前实施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对已满14周岁以后实施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②如果行为人在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和已满16周岁以后都实施了刑法第17条第2款所列行为以外的犯罪行为,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对已满16周岁以后实施的犯罪行为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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