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招生简章
中国高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 中国全国统招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业(部分省市部分专业另有招生专业规定,以省市招生规定为准)。
2. 部分具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中国全国统招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专业(部分省市部分专业另有招生专业规定,以省市招生规定为准)。
二、报名方式
2. 在招生考试报名时,考生应根据考生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学籍信息(学籍信息有省市招生办考务Manager系统提供)、拟报科类、拟报志愿、报名费缴纳等相关资料,通过招生考
试系统报名成功。
三、报名条件
1. 高中毕(含)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资格顺利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均可在考生报名系统上进行成绩报名。
2. 中职、职业学校本科和专科毕业生要求具有符合招生计划、相关学校学科专业要求的条件者,均可在考生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
四、考生要求
1. 考生应有自己的身份证号,且必须是完全健康的身体。
2. 对未参加普通高考就业着学生集中招录的要求,应当遵守按照省市的招录专业考试规定来实施,哪些招录范围、考试课程、考试形式以及成绩报考条件适用等,均按照本地规定执行。
五、报名费
报名费根据省市招生条例临时令规定,不同省市报名费标准有所区别,考生可以查看各省市的招生简章,并择日缴纳报名费。
六、报名时间
1.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将按照各省市招生条例临时令规定。请考生关注考生报名系统通知。
2. 报名截止时间:按本地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届时将宣布全国统一报名结束。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前,应审慎阅读本地用人单位招录考生条件、报考条件、考试分数线等要求,仔细核查自己的报考专业是否符合招录条件。
2. 考生报名时,应根据自身能力客观选择报考科目,严格遵守招生简章要求,否则考生报名有可能被取消。
3. 考生要注意继续查看报名系统公布的考试结果及入学通知,以及相关考生信息变更事项通知,并及时作出调整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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