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古诗词作文六年级(6篇)
世界上的妈妈都应该很唠叨吧?我的妈妈就是这样,她很唠叨。每天有说不完,数不清的唠叨。
有一年夏天,我特别的反感她的唠叨。只要她一对我唠叨,我就立马翻脸不认人。
在某一天,她又忍无可忍的唠叨我了,我很生气她把我说的那么一无是处。于是,我就恶狠狠地对她说:"既然你嫌我不好,那你就从个女儿呗!要我干嘛?没事事啊!还不如把我送到孤儿院。这个你也了却了一桩心事,对吧?"当时,妈妈看我的眼神里包含着无数复杂的情感,是震惊的,是伤心的。妈妈没有再说一句话,只是默默的走开了。
后来,我去外地比赛,过了一周。我发现自己特别想念妈妈的唠叨。突然,我明白了当时妈妈是受伤的。年幼无知的我,曾经粗暴的回答了妈妈充满爱意的唠叨。
回去后,任由每次妈妈唠叨我都笑着听着,一天晚上,我听妈妈对爸爸说,我长大了,不在反感她的唠叨了。
我的妈妈也有一个暴脾气,当我不听话的时候,她有时候就会急得拿起衣架打我。每次一架抽打在我的身体上,就像鞭子飞过,看不清来时的模样,只记得留下的痕迹。每次她打我的时候,我都会很恨她,恨她为什么打我?
我恨我的妈妈,我也爱我的妈妈,恨与爱矛盾。我爱她,因为我只有一个妈妈,就是她!虽然她有时候,会唠叨,会打人,但她就是我的妈妈,一个独一无二的妈妈!
吃过饭,一看表已是六点。
我习惯性的向西边的天空望去一。哇,真美!
此时太阳已有一半看不见,只剩下一半红彤彤的脸。围绕她的云都染了,略微发红。在风的吹拂下,红红的云在白云中游荡,就像是小鱼儿在碧波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让人看了不禁觉得也是悠闲自在。
地上铺满了金黄的余晖,让人感到温暖。西边的小操场上聚满了打篮球的人。在金黄的背景下,点缀着红与紫的身影。他们随着篮球的滚动、飞跃而移动、舞蹈,散发着青春的活力。
从远处看,这简直就是一幅充满生机的油彩画。
此时的风,有点调皮。他一会儿抚摸行人的脸颊,一会儿又钻进窗里和行人玩起了捉迷藏,一会儿又撩起女生的刘海和她们开玩笑……你瞧!他现在又跑到柳树前装起了绅士。他一只手拉起柳树的手,另一只手腕着她的腰。她也羞答答的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另一只手与他紧握。就这样他们跟着节拍开始了舞蹈。
他们的舞蹈如此轻盈,如此美妙,我都不禁要为他们鼓掌了。
柳树下,一一些同学正在健身器上锻炼身体。不远处的墙那儿,初一的同学正在黑板上尽情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在欢笑中播下梦的种子。棵棵绿树件的小路上是三两成的同学在嬉戏玩耍。操场上随处可见的是玩乐的人,有打羽毛球的,与打篮球的,有扔沙包的……校门前的那丛绿上也点缀了些紫红的小花。黄的小蜜蜂在朵朵花儿重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忙的不亦乐乎。
在草创的最东面,忙完的园林师傅排排绳上的尘土,犯下见到,坐在板凳上,看看自己的劳动成果,看看着这充满生机的绿,再看看我们这些活蹦乱跳的孩子。他拿起水杯惬意的喝了口水。我想它也一定和我一样也为这美景而陶醉其中了。
空中云儿飘,风在吹;书上也而无,绿意盈;地上人嬉戏,花儿笑。此时好像有一首音乐在播放。一切都像的那样舒缓、协调却又不失活力。
古诗原文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
译文翻译
燕地小草像碧丝般青绿,秦地的桑树已叶翠枝绿。
当你怀念家园盼归之日,早就思念你而愁肠百结。
春风啊你与我素不相识,为何吹进罗帐激我愁思?
注释解释
燕草:指燕地的草。燕,河北省北部一带,此泛指北部边地,征夫所在之处。
秦桑:秦地的桑树。秦,指陕西省一带,此指思妇所在之地。燕地寒冷,草木迟生于较暖的秦地。
君:指征夫。怀归:想家。
妾:古代妇女自称。此处为思妇自指。
古诗作文 罗帏:丝织的帘帐。
诗文赏析
李白有很多描写思妇心理的诗篇,《春思》是其中之一。中国古典诗歌中的“春”字通常语意双关:既指春天,又可以用来比喻男女之爱。此诗《春思》中的“春”就包含有这两方面的意思。此诗以相隔遥远的燕秦两地春天景物起兴,别具一格。思妇触景生情,想起了远方的丈夫,颇为伤怀。她申斥春风,正是明志自警,恰到好处。
开头两句:“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可以视作“兴”。诗中的兴句一般是就眼前所见,
信手拈起,这两句却以相隔遥远的燕、秦两地的春天景物起兴,颇为别致。“燕草如碧丝”,当是出于思妇的悬想;“秦桑低绿枝”,才是思妇所目睹。把目力达不到的远景和眼前近景配置在一幅画面上,并且都从思妇一边写出,从逻辑上说,似乎有点乖碍,但从“写情”的角度来看,却是可通的。试想:仲春时节,桑叶繁茂,独处秦地的思妇触景生情,终日盼望在燕地行役屯戍的丈夫早日归来;她根据自己平素与丈夫的恩爱相处和对丈夫的深切了解,料想远在燕地的丈夫此刻见到碧丝般的春草,也必然会萌生思归的念头。见春草而思归,语出《楚辞·招隐士》:“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首句化用《楚辞》语,浑成自然,不着痕迹。诗人巧妙地把握了思妇复杂的感情活动,用两处春光,兴两地相思,把想象与怀忆同眼前真景融合起来,据实构虚,造成诗的妙境。所以不仅起到了一般兴句所能起的烘托感情气氛的作用,而且还把思妇对于丈夫的真挚感情和他们夫妻之间心心相印的`亲密关系传写出来了,这是一般的兴句所不易做到的。另外,这两句还运用了谐声双关。“丝”谐“思”,“枝”谐“知”,这恰和下文思归与“断肠”相关合,增强了诗句的音乐美与含蓄美。
三四两句直承兴句的理路而来,故仍从两地着笔:“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丈夫及春怀归,足慰离人愁肠。按理说,诗中的女主人公应该感到欣喜才是,而下句竟以“断肠”承之,
这又似乎违背了一般人的心理,但如果联系上面的兴句细细体会,就会发现,这样写对表现思妇的感情又进了一层。元代萧士赟对此诗评述揭示了兴句与所咏之词之间的微妙的关系。诗中看似于理不合之处,正是感情最为浓密所在。
旧时俗话说:“见多情易厌,见少情易变。”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的可贵之处在于阔别而情愈深,迹疏而心不移。诗的最后两句是:“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诗人捕捉了思妇在春风吹入闺房,掀动罗帐的一霎那的心理活动,表现了她忠于所爱、坚贞不二的高尚情操。从艺术上说,这两句让多情的思妇对着无情的春风发话,又仿佛是无理的,但用来表现独守春闺的特定环境中的思妇的情态,又令人感到真实可信。春风撩人,春思缠绵,申斥春风,正所以明志自警。以此作结,恰到好处。
无理而妙是古典诗歌中一个常见的艺术特征。从李白的这首诗中不难看出,所谓无理而妙,就是指在看似违背常理、常情的描写中,反而更深刻地表现了各种复杂的感情。
听音乐会陶冶情操,读书会令人收获更多的知识,写作会丰富我们的想象力。而古古香的诗歌刚给我带来无尽的快乐。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古诗呢?答案很简单,因为那是文化的精髓,蕴含着悠久历史的底蕴。
每当我读到一些经典名句,那种与大诗人交流的感觉油然而生。诗仙李白为我沏上茶,共同畅谈写好文章的诀窍。杜甫轻叹一声,拍拍我的肩膀,倾诉着他忧国忧民的情思。
一首诗,或许并不长。但那短短的几行汉字中,又有着多少千年文化的积累。不长的五言诗中的每个字,都经过诗人多少次的琢磨推敲?而那豪放的宋词中,仿佛即使相隔千年岁月,也能感受到诗人无比广阔的胸怀。古典优雅的元曲中,也能遥遥看见“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回想起小时候,最先接触的《咏鹅》,如今还是那般朗朗上口,心中清澈见底的池塘中白鹅还在歌唱。再到杜甫的《水调歌头》,如梦如幻的景象又浮现在我眼前,皎洁的圆月缓缓升起,只剩诗人独自一人在亭中吟诵……
而就在不久前,我偶然遇到了李白的巅峰之作——《将进酒》。当我读到它时,两眼放出金光,仿佛发现了无比珍贵的宝藏一般。的确,这首诗是中华文化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全首诗语句工整,字字珠玑,让人读起来无不称妙。每一个汉字,每个标点,都流露出诗人无比豪放的情怀。
既然这首诗如此妙哉,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把这首诗熟读成诵,背得滚瓜烂熟呢?于是,我下定决心,无论如何也要把这长达96字的.诗给背下来。
一遍遍的诵读,一遍遍的尝试,不光证明了《将进酒》是如何不好拿下,还让我对全诗的理解更上了层楼。仿佛自己就是李白的挚友,正与诗仙把酒畅饮。我更要克服背诗途中的“拦路虎”——不光是小学最长的诗,还有不下26个多音字,都在阻挠着我背诗的步伐。
可我哪能轻言放弃,死死“咬”住李白,不放过征服“难诗”的机会。嘴里吃着饭,心里默念着“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写完作业,不去看电视,而是闷在屋里,一字一句地背着多音字……
在奋斗了一个星期之后,我终于把它给背下来了。当我胸有成竹地背诵着《将进酒》,窗外的阳光仿佛变得更加灿烂,手中的书本也变得蓬荜生辉。
“什么也阻挡不了我背诗的步伐!”我自信满满地对自己坚定地说。古诗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我喜欢古诗。
生活就像点点繁星,在我的记忆道路上,有开心的,又难过的,也有痛苦的`,但是却有
一件事情使我至今难忘,那就是我战胜了胆小。
去年暑假,我和父母乘坐旅游车来到了美丽的大草原。一下车,我们就被眼前的景所吸引住了。绿的草,绿的树,绿的山,绿的简直是无法形容!我们拍了几张相后,便准备去骑马。
我一听到“骑马”二字,就吓得不得了。为了不丢面子,我壮着胆来到了马棚。一位藏族叔叔从马棚中牵出了一匹大白马交给了我,我一看到马,手竟有一些颤抖,可我并没有回避,壮着胆学着电视上那些人上马的姿势,左脚踩着马镫,右脚跨上马背,马还没有起步,我便摔了下来,摔得我两眼直冒金星。我揉了揉摔痛的地方,又站了起来,这次还挺顺利,很容易就做到了马背上。我抓住缰绳,叫了声;“驾!’’可马却纹丝不动,还在那悠闲的吃着草。我着急了,用脚踢了一下马。嘿!还真灵,马竟慢慢地走了起来,接着越来越快,不一会儿,马就像离弦的箭似的朝前飞奔。我的心似乎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手直冒汗,禁不住大声叫道:“来人啊,救命啊!‘’可惜没有一个人来,我双手紧紧抓住缰绳,两脚紧紧踩住马镫,生怕摔下来后粉身碎骨。没想到马来到了一个草丛前,不一会儿,马又奔跑起来,把我带到了茂密的森林,带到了泥泞的小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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