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投档录取规则
高考投档规则:
1、志愿优先
本科提前批的本、专科不再分批,录取分段进行。每一段录取时,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
2、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普通批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为1:1。 高校按规定在投档前增加计划的,投档人数计算以增加后计划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全部相同者-并投档。
3、一轮投档
平行志愿均实行1轮投档。考生每次填报的志愿均只有1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1个
志愿,其余志愿即失效。若投档后被退档,其他志愿也不能再投档。
高考录取流程:
1、模拟投性
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确定投档比例
模拟投档后省级招办及时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
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平行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只进行一次投档。
预录取
4、阅档
招生高校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数据进行审阅,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5、预录取
招生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
6、录取检查
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
7、打印录取名单
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8、填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