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湖南师大自考大专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 湖南省境内和省外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自备电子闸门学习卡,通过电子闸门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材料,电子闸门学习卡按照学习中心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三、报考条件
1. 报考自考大专的人员,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经单位或社会有关部门同意报考。
2. 参加考试者必须在重新报名之前,已通过高中线性数学课程学习。
四、考试方式
1. 先报名后缴费。
2. 科目考试两次,考试时间见省人事厅统一规定。
五、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科目有语文、外语、高等数学、政治经济学和会计学;专业科目有会计学、英语、经济法等。
六、证书颁发
大专报名学习年限满足要求,考试合格,经湖南师大主管部门确认,颁发境内认可的大专毕业证书。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