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学习、⼯作抑或是⽣活中,许多⼈都写过作⽂吧,写作⽂是培养⼈们的观察⼒、联想⼒、想象⼒、思考⼒和记忆⼒的重要⼿段。你知道作⽂怎样写才规范吗?下⾯是店铺帮⼤家整理的写⼈作⽂500字(通⽤68篇),欢迎阅读,希望⼤家能够喜欢
  写⼈作⽂篇1
  说到名⼈,你们肯定会想到那些明星,可我要说的却是⼀个⼒争上游、顽强刻苦的⼀个学⽣——李⽂扬。
  你们可能不认识他,那就让我来简单的介绍⼀下他吧:李⽂扬,16岁,初⼆,喜欢穿⼀件浅蓝⾊⽜仔外⾐,⼀副⿊⾊边框眼镜把他的书⽣⽓托得很⾜,性格要强,热爱学习,⼒争上游。
  要说我为是么说他是名⼈,这就要取决于他那热爱学习的态度了,别急,我马上向你娓娓道来。
  那次,我们英语班马上就要上课了只见李⽂扬头上戴着⽩⾊的头罩,缠着纱布和带着⾎迹的绷带摇摇晃晃地⾛了进来,我们和⽼师已经不那么惊讶了,天下之⼤,⽆奇不有,这点伤都见多了,早见怪不怪了。可是,⽼师讲课讲到⼀半时,他扑通⼀声倒了下去,⽼师吓得六神⽆主,连忙把他拉起来去见家长,反正可课也上不成了,我们索性跟过去看热闹李⽂扬头上的⾎迹变多了,⼀滴⾎顺着他的脸流到了⽜仔外套上,他的家长把他背到楼下沙发上,让他安⼼养伤。下午,我到前台买本⼦时,⽆意听到了他
和他爸爸的对话:爸爸,你就让我回去上课吧,这节课很重要的。不⾏,学不到可以补课,你都受伤了,能让你来已经很不错了,好好呆着!等***妈来接你!可是补课⽐上课少⼀份讲解,我不管!我要回去上课!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冲上了楼......
  通过这件事,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他是名⼈了吧,他把学习放在⾸位,为了学习,他不顾⾃⼰⾝体受伤也要来上课。这就是我⾝边的名⼈——李⽂扬。
  写⼈作⽂篇2
  快⼿刘是个卖糖的⼤胖⼦。黄昏时分在⼈流最旺的⼩巷⼝架上桌⼦,桌⼦上满着⼀排⼿⼯制的糖。他变着戏法来吸引孩⼦们买糖。其实戏法⼗分简单,“⼩碗扣球”。⼀块布铺在桌上,两个⼩茶杯,⼏颗糖,也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样道具,却在他⼿上有了⽣命。
我最敬佩的人作文500字  他两⼿各拿⼀个茶杯,你明明看见每个杯⼦⾥都有糖,连眼⽪都没眨,糖就全跑到⼀个茶杯⾥了。这些球就像有了⽣命,会趁⼈不注意从桌下钻到另⼀个杯⼦⾥。他就这样拿着两个茶杯,东指⼀下⼿,西吹⼀⼝⽓,四个球忽来忽去,完全猜不着。⼈们的视线从四⾯⼋⽅射来,⾃以为看出了破绽。
  “在那个茶杯底下啊!我看见了!”⼀个⼩机灵说道。
  “你看见了?”快⼿刘眼珠⼀转。“但你猜错了就必须买我的糖!”“好!”⼩机灵信誓旦旦。
  谁知快⼿刘微微⼀笑,翻开茶杯,底下竟空空如也。“有吗?哪有?”⼩机灵⽆奈买下五颗糖。
  快⼿刘⼜把另外⼀个茶杯翻开,糖不见了,只见他嘴⾥念念有词。⼀打开杯⼦,四颗糖⼜回来了。怪,怪,怪,真奇怪!
  那双敏捷的⼿,使他得来“快⼿刘”这个称号,⼤家都称他快⼿刘,他真正的名字倒⽆⼈知道。
  他⼤概也就四⼗出头,眼睛⾖⼤,⼗分灵活,皓齿红唇,眉⽑⼜密⼜长,像是画上去似的。那双胖胖的⼿,指肚滚圆,四颗糖在这双⼿下忽隐忽现。他⼀边卖糖,⼀边变着戏法引来顾客……
  写⼈作⽂篇3
  在我们家附近,有⼀个回收旧货的⼩房⼦,⼩房⼦⾥住着⼀位⽼爷爷。
  这位⽼爷爷待⼈⼗分可亲,天天都笑着⾯对⼤家,只要我们⼀回家,他就主动向我们打招呼,
我们也⾮常尊重他。⽼爷爷的脸总是红扑扑的,每天都把⾐服穿得整整齐齐,⼝中时不时还叼着⼀根⼩烟,脚上也穿的是名牌的鞋⼦,不问清楚他的职业,还真不知道他是收旧货的。他住在⼀间极⼩的房⼦⾥,⾥⾯很简陋,除了⼀张床之外还有⼀台破烂不堪的电视机,连们也没有安装。只要⼀下⼤⾬,那位⽼爷爷就只能呆在床上了,什么活⼉也不能做,家⾥也会变得⼗分潮湿。虽然有这么多的困难,但他有时还跟朋友⼀起喝喝酒,整天快快乐乐的,⽣活得不亦乐乎。
  有⼀次,在我们⼩区附近,有⼀个⼈被⼩⼑给刺伤了,只有收旧货的⽼爷爷⽬击到了这件事情。那位⽼爷爷争分夺秒,不顾那⼈浑⾝鲜⾎,⽴即骑着电瓶车送那个被刺伤的⼈去了医院。事后第⼆天,我听见那个收旧货的⽼爷爷在对他的朋友说:“助⼈为乐嘛!”我⼼想:虽然他是收旧货的,但也有让我们尊敬的地⽅,这种见义勇为的⾏为是值得我们所有⼈学习。
  有时,那位⽼爷爷还会帮我们打扫⼀下车库,帮我们把坏了的⽔管重新连接好……。这位⽼爷爷经常助⼈为乐,不求回报。
  收旧货,虽然是再平凡不过的⼯作了,但是这位⽼爷爷却是⼀朵不平凡的花朵。
  写⼈作⽂篇4
  ⼈⽣路漫漫,你总会遇见⼀个⼈温柔了岁⽉,让你不在时间的漩涡中迷失了⽅向。
  ——题记
  我的闺蜜是我从⼩到⼤的朋友,⼀起长⼤,⼩时候经常去对⽅家睡觉,有事还可以去蹭饭很是快乐,⼩时候的我还很懵懂,不知道管理⾃⼰的情绪,有时候就不知怎么的就突然⽣⽓,或许是⼼不静吧,有时候也会对闺蜜发脾⽓,但闺蜜每次总是贴⼼的陪在我⾝边安慰我,让我平静下来,那种感觉就想⼀颗快发芽的种⼦遇见阳光,让⼈由上到下都感到温暖。
  我的闺蜜相貌普通,但有⼀双明闪闪的⼤眼睛眼睛上⽅有个痣,⾼挺的⿐⼦以及红润润的樱桃⼩嘴,⽩皙的⽪肤这样搭在⼀起就是我所熟悉的闺蜜啦。每次看到她的眼睛我就想到了已经消失很久的星星,亮在我的⼼⾥,熠熠⽣辉。
  ⼩时候我们做过最认真地事⼤概是⼩学三年级时,我清晰的记得那时候我俩成绩都不太好,总喜欢玩耍,⼀次考完试后仍是和往常⼀样没⼼没肺的闹,但成绩下来后发现这次的成绩根本就没法拿回家去交差,于是我俩就⽤馊主意,我们两个⼈各⾃在对⽅的卷⼦上签名...最后的结果当然很清楚被叫了家长,还被罚站了两节课。多么清晰的画⾯呀!
  或许岁⽉很长,陪伴是⼀种良药,你内⼼的孤独,驱逐你内⼼的⽆聊让你在未来不在彷徨,不在⽆助。
  感谢有你我亲爱的闺蜜,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感谢我的丰华⾥,曾有你的传奇。
  写⼈作⽂篇5
  我⽼妈⾮常⾮常的健忘,她说的话常常和脑⼦⾥⾯想的不⼀样。因为健忘,⽣活中闹出好多好多笑话
  炒菜的时候,她⼀边想着旅游⼀边喊我:快,拿个⼟⽿其过来。我顿时傻了眼了,哪来的⼟⽿其啊?这时妈妈反应过来了,啊,快拿⼟⾖!
  我感冒咳嗽了,她匆匆跑到药店⾥⾯说⿇烦你给我⽕龙果。店员⼀愣,反应不过来。然后我妈急忙改⼝:哦不,是罗汉果!
  还有次⼤声地跟卖包⼦的说:⽼板,请给我三个。包⼦铺⽼板风趣地说:不好意思,我们这⾥有菜包,有⾁包,没有。我妈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些都还算级别低的,说件更搞笑的事。
  ⼀个早晨,我们洗漱完毕,在家⾥等着吃早饭。时间好慢啊,肚⼦空空难受。我们在等妈妈,她说去买早餐的。出门的时候她边⾛边念叨:两个菜包,两个⾁包,⼀个红糖包。
  ⼀阵熟悉的门铃声灌⼊⽿朵。我⼀个箭步跑过去。迫不及待地打开袋⼦:⼀个球菜,⼀⼤块猪⾁,⼀包红糖。没了,翻来覆去没有包⼦。我楞了,问:妈!菜包呢,⾁包呢?红糖包呢?
  妈妈也傻了,这....这!她答不上来。她⽆辜地说:我⼼⾥⼀直想着菜包,⾁包,红糖包的。好像脑⼦⾥⾯⼜想着今天⽩天必须要做的⼏件事。菜场转了⼀圈就买回来了。
  我和妹妹,爸爸都哭笑不得。唉!妈妈平时说我读书考试粗⼼。我看她是连⼼都没有。这球菜跟菜包是⼀回事吗?这⾁等当⾁包吃吗?
  写⼈作⽂篇6
  外公,是⼀个修理⾼⼿。他家⾥专门有⼀个⼩房间给他放各种⼯具和材料。
  外公最擅长修理⽆线电设备。因为他年轻的那个时候,亲戚朋友家⾥有⼀些电器会坏掉,⽽当地还没有修理师傅,很不⽅便。于是外公就想学习修理电器。他去书店买来了⼀些书籍来看,没过多久,外公的修理技术已经很好了——电视机、⼿机、电风扇什么的,⼏乎没有什么不会修。
  记得有个星期六,妈妈捧着⼿机在看电视剧,⼿⼀滑,⼿机掉到了地上。妈妈⼤惊失⾊,急忙捡起⼿机,⼿机⿊屏,开不了机了。爸爸⾯对这样的情况,也束⼿⽆策。外公接过⼿机,打开背⾯的盖⼦,端详了⼀阵后,皱起了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他拿着镊⼦,在电池的连接触点碰了碰,⾃⾔⾃语地说:“嗯,应该是这⾥连接不好……”他⼜摆弄了⼀番。然后,⼀开机,⼿机屏幕亮了!⼤家都很⾼兴,我忍不住跳了起来:“外公,你真厉害!”现在,外公退休很多年了,但他的的⽼朋友们,还时不时地外公修理电器呢!
  外公不仅会修理电器,还会做⼀些创意⼩玩意⼉。有⼀次,外公拿来了⼀个怪模怪样的⼩机器。只见外公把⼀张⼩图⽚放进⼀个缝⼉⾥,按下了⼀个按钮,盒⼦⾥的⼩灯泡亮了,从洞⾥透出光来,照在墙上,⼀张图⽚映在在墙上,这是⼀个简易的投影机!看得我都惊呆了!
  我的外公,他年轻时⾃学修理⽆线电,退休后⼜开始学习电脑和使⽤智能⼿机,玩得⽐谁都好,真是活到⽼,学到⽼,我要向他学习。
  写⼈作⽂篇7
  为了证明男⽣⼥⽣到底谁更完美,虽说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可男⽣要是谁⽤词稍微损了点,定会有⼥⽣流眼泪。可别说“我的眼泪你⽆所谓”,因为哪个男⽣也不想把这事闹到班主任那。她也是⼥的哪。
  ⼥⽣有哭和班主任做后盾,男⽣只好认错。要不就只得⽤某男⽣的名⾔来证明你的错误了:打在我⾝上,痛在我⼼⾥。谁叫男⽣永远是⼈们⼼中的强者呢?再痛也得忍!因为你哭了也没⼈同情,只能⾃⼰⼼疼。好在容易受伤的男⼈本班也只有劳动委员⼀个。
  谁说⼥⽣只会整天讨论男明星?其实也有像⼤⼀样只讨论难题的⼈物;谁说⼥⽣只会吃零⾷?我看除了本班某⼥委员之外(她每天都到她楼下买好⼏个蛋饼才去上学,以⾄于⽼板⼀见她就咧开⼤嘴笑咪咪的乐),所有⼥⽣都不太爱往⼩卖部跑;谁说男⽣不会⽤整整⼀个⼩时去擦东西?本班也不是没有这种新世纪的好男⼈,劳动委员和体育委员见东西就擦;谁说男⽣⼀碰上作⽂就两眼翻⽩?我就是⼀个男⽣,不说写得好,但⾄少不会为此⽽烦恼。
  但⼥⽣就是爱⽐较,总觉得她们⽐我们更完美,说不准我这篇作⽂公开后会不会招来⼥⽣的攻击,但男⽣不会像劳动委员那样呆滞得等着⼥⽣来打,因为,男⽣犯了错误是会跑的,体育这门学科⼀直是男⽣的最爱,男⽣对速度可是相当⾃信。
  就在写这篇作⽂时,⼀个⼥⽣,本班的学习委员,来了,⼜催我:“还不交作⽂?都星期四了,
第⼆篇周记都要写了。”⾔下之意,我这个男⽣不如她完美。让事实说话吧,我得结尾了,要不,⼜得说我拖拖拉拉,不像个男⼈了。
  写⼈作⽂篇8
  在我的眼⾥,我的爸爸是很严肃的,他不会在我⾯前⼤声笑,也不会在我⾯前哭。但这⼏件事却让我改变了想法,也让我想了很多。
  这件事就发⽣在今年的春节⾥,来得很突然,令⼈猜想不到。那天,我的爸爸正和我们⼀起⾼⾼兴兴地在外公家拜年,突然接到了⼀个坏消息:他的“徒弟”在⼯作中不⼩⼼把⾃⼰的三根⼿指给压断了!爸爸知道后,什么话也没说,开着车就⾛了。后来我听妈妈说:“你爸爸呀,看到那个“徒弟”后⼼疼得不得了他连续跑了好⼏家医院,终于在宁波的医院⾥到了可以接受诊治的专家。在到的过程中,你爸爸怕那个徒弟太痛苦,就⼀直在和他讲话,好让他分散⼀点注意⼒,可以减少⼀点痛苦。他每天直到晚上⼗点多才会来,⽽且⼜在早上七点到哪⾥……你爸爸这些天忙坏了,没时间陪你过年,你得多体谅⼀下。”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我便等起他来。正当我有些困时,就听到了开门的声⾳,
我⽴刻抖擞起精神来。果然不出我意料之外,是爸爸回来了。可令我疑惑的是,我怎么听到了哭的声⾳?肯定是我听错了。可令我疑惑的是我怎么听到了哭的声⾳?肯定是我传来的听错了。可是⼜传来了⼀阵隐隐约约的抽泣声否定了我的猜想,难道是爸爸?我马上跳下床来,趴在门缝上⼩⼼翼翼地看着。我似乎不相信⾃⼰的眼睛,爸爸⼀边哭⼀边打着电话,⽽且还叫那个徒弟
为“⼉⼦”。天哪,爸爸正是太不可思议了,爸爸真是⼀个重感情的⼈啊!
  我的爸爸不仅是单位⾥哥哥们的好⽗亲,还是外公眼⾥的好⼥婿,更是我眼⾥最敬佩的好爸爸。我爱我的爸爸。
  写⼈作⽂篇9
  我有⼀个特有原则的妈妈,不信你⾃⼰看。
  “妈妈,你给我买⼀个玩具吧!”我央求道。“为什么⼜要买玩具?你都多⼤了,还买玩具?”妈妈很不情愿的样⼦。“可我喜欢呀!每个⼈都有⾃⼰喜欢的东西,你不也⼀样吗?”我竭⼒辩解着。“你现在应该喜欢读书,喜欢学习,那玩具都是⼩孩⼦们玩⼉的了,多幼稚!”妈妈提⾼了声调。“我现在就是⼩孩啊,我还没到⼗⼆岁呢?还是童年。”“正因为这个原因,你才要抓住这⼤好时光好好学习,⽽不是把⼼思都放在玩具上,不是吗?”妈妈说的不亦乐乎,我⽆⾔以对。
  “妈妈,我在⽹上看上了⼀辆⼭地车,才⼆百多,你给我买⼀辆吧!”我对妈妈撒娇道。“不⾏,路上车太多了,太危险了!”妈妈想都没多想就拒绝了。“就允许你在⽹上买这买那,就不允许我买吗?”“妈妈买的都是有⽤的东西,再说了,你有没有想过,你在外⾯骑⾃⾏车,妈妈在家得多担⼼呀!”“我⼩⼼⼀点不就⾏了嘛!”“反正就是不⾏,等以后长⼤了再说。”妈妈斩钉截铁地说。
  “妈妈,我想买⼏本书看看可以吗?”我话还没说完,妈妈就赶紧笑着说:“好的好的,你到⽹上挑挑,只要是有益的,我就给你买。”“只要是与你学习有关的,我都⽀持。以后要多看书,这样才能增长知识,对你写作⽂也有帮助,多好啊,这样的钱妈妈愿意花。这是原则。”妈妈接着⾼兴地说着。
  妈妈做事向来都是雷厉风⾏,只要是她认准的,我就没得选择。不过想想妈妈说的也对,我现在不能⽼想着玩⼉了,该是好好学习的年纪了,该花的钱花,不该花的钱不花,不是吗?
  那⼀刻我终于明⽩:妈妈的爱⽆条件但是有原则。以后,我也要像妈妈⼀样做⼀个有原则的⼈。
  写⼈作⽂篇10
  看着那张我精⼼准备的贺卡,再看看⽇历上那个被我⽤粉红⾊⽔彩笔圈起来的⽇期,⼼⾥想道:“这次,⼀定要给⽼妈⼀个惊喜!”
  8⽉21⽇,是妈妈的⽣⽇,我每年都要送给妈妈⼀张我亲⼿制作的贺卡。说起妈妈的⽣⽇,我想起了
⽼妈办过的⼀件糊涂事:
  那是去年冬天,空中的雪花犹如⼀个个⾝着⽩⾊纱裙的仙⼥,翩翩飞舞。我站在教室门⼝,⼀边欣赏着雪景,⼀边等待妈妈来接我。
  时间⼀分⼀秒地过去了,街上的⾏⼈渐渐少了,我看看表,已经⼋点多了,学校七点半放学,我已经等了半个多⼩时了!我⼼想:“这个粗⼼⽼妈,⼀定是⼜忘了接我了,算了,还是⾃⼰⾛回去吧,正好还能欣赏欣赏雪景!”
  我⾛在街上,突然,⼀辆⾃⾏车停在我⾝旁,传来了妈妈那熟悉的声⾳:“抱歉啦,我来迟了,上车吧!”
  我⽆奈地摇摇头,把书包背在背上,正打算坐上⾃⾏车时,妈妈已经骑着车飞快的⾛了。我赶紧追,⼼想:“⼀定是⽼妈以为我已经上车了!”就这样,⽼妈在前⾯骑车,我在后⾯追,我们成了雪地⾥的⼀道“风景”。
  我⼀路追着妈妈的⾃⾏车回到家。妈妈⼀下车,就吃惊地望着⽓喘吁吁的我:“你怎么在后⾯?”“还不是因为你没等我坐上车就把车骑⾛啦!”我⽓呼呼地说。妈妈听后笑的前仰后合。
  回到家,爷爷和奶奶“轮番上阵”把妈妈给教训了⼀顿。
  我的妈妈虽然有时有点粗⼼,但她也很风趣,常常把我们⼀家⽼⼩逗笑;她也做得⼀⼿好菜,我想吃什么,⽼妈都会⼆话不说地给我做。
  这就是我的⽼妈,我们⼀家谁都离不开她。她虽然粗⼼,但在我的⼼⽬中她是天底下最好的妈妈,我想对她说:“妈妈,我永远爱您!”
  写⼈作⽂篇11
  今天,放学才回家,来不及放下书包,就接到了她的电话。“叮铃铃,叮铃铃……”我赶紧跑到我家的电话机⾯前,拿起话筒:“喂。”“喂,好久不见啊!”真是幸运,有三个多星期没有听她那甜美⽽⼜柔和的声⾳了。这⼀接电话不要紧,没完没了地和她哈啦了⼏句——“最近好吗?”“你在哪呢”……最后在⽼妈那强烈地攻击——抓痒下,笑得我上⽓不接下⽓,差点⼉没⽓了。⽼妈趁⼈之危,把电话给抢了,这才作罢。
  ⽼妈抢过⼿机后,也跟她聊了⼀会⼉,然后⽼妈就没好⽓地瞪了我⼀眼:“你看⼈家⼩静多懂礼貌,知道问候⼀下长辈,学习⼜好,⼜淑⼥。你呢?成天在家⾥看电视,还把家⾥搞得乱七⼋糟,真的是!”我不服⽓了:“那还不是你⽣的,这叫有其母必有其⼥。”
  ⼩静是我四年级时结识的⼀个朋友。她有着乌⿊亮丽的长头发,⼀双⽔灵灵的⼤眼睛,⽠⼦脸,⽽且
特别喜欢漂亮的裙⼦,做什么事都带着⼀种淑⼥范,就像⼀个⼩公主⼀样,但⼜不会带着骄傲的性格。她⼈很好,很谦虚,和谁都能相处得和睦,在班上的成绩也是名列前茅。和我⽐起来,真是⼀个天上⼀个地下,所谓天壤之别啊!
  我和她相识,是在⼀个鸟语花⾹的春天。我⼀个⼈正⽆聊,在⼤街上⾛着。突然不⼩⼼踩到⼀个不知名的东西,“砰!”我正为我的背感到悲哀的时候,我才发觉,我的⾝体上没有疼痛感,难道我已经上天堂了吗?“你可以起来了吗?”⼀个声⾳在我⽿边响起。“啊,哦,对不起啊,呵呵。”我笑着说。我扶她起来。然后和她边⾛边聊,直到聊到黄昏,才分⼿。就这样,偶然的相遇,让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之后,我们经常约在⼀起玩,让我们成为了⽆话不谈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