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稿)
本《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旨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幼儿发展为本,构建具有启蒙性、整合性、开放性特征的课程体系,以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为目的。
一、课程理念
学前教育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幼儿发展为本,满足幼儿基本需求,适应幼儿阶段的研究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体现个别化教育。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促进幼儿和谐发展,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同时也要为幼儿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所需要的能力奠定最初的基础。
三、课程结构
1.课程内容整合为共同生活、探索世界、表达表现等领域,以幼儿参与的多种活动为核心。
2.充分注意不同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渗透,增强课程内容与生活的联系,发挥课程的整体效应。
3.利用信息技术和各种教育资源,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关注课程的动态生成。
四、课程内容
1.生活活动:满足幼儿基本需求,培养生活自理能力。
2.运动:促进幼儿身体发展,培养协调性和团队意识。
3.研究活动: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研究,培养好奇心和求知欲。
4.游戏活动:增强幼儿社交能力,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
五、课程实施
1.总体要求:以幼儿为主体,注重个别化教育,注重活动和体验。
2.具体活动要求: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多样化的活动,注重幼儿的主动参与和体验。
六、课程评价
根据幼儿的表现、成长和发展情况,综合评价幼儿的研究成果和发展水平,为幼儿提供针对性的教育。
七、课程管理
注重课程的动态管理和调整,以适应幼儿园教育的不断发展和变化。
附件
1.年龄特征
2.阶段目标
3.教育策略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4.幼儿发展的评价
教育内容和要求应该融入幼儿生活、运动、研究、游戏等多种活动中,课程实施强调活动性和体验性。这样可以注重活动的过程体验,优化教与学的方式,使幼儿在获得经验的同时,发展认知能力,丰富情感体验。同时,课程实施强调计划性与灵活性的统一,集体、小组与个别活动相结合,教师要充分发挥教育机智,抓住最佳教育时机,以适应幼儿个体差异。
实施以发展为导向的课程评价需要充分发挥课程评价的反馈调节功能,多渠道收集有关幼儿发展状况、教师教育行为及幼儿园课程建设的信息和意见,并与改进措施相衔接,逐步形成通过评价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发展和幼儿园发展的有效机制。为此,需要根据课程目标,改进和完善原有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和方法,着重探索过程性评价和个别化评价,发挥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的不同作用,突出质性评价在学前教育中的优势。同时,要建立教师发展性评价的体系,重视教师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强调教师对自己的教育理念、教育态度、教育行为和教育效果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落实以民主为原则的课程管理需要发挥幼儿园和教师在课程建设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
强调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更突出民主性,依据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为幼儿园和教师开展个别化教育创造条件。要增强课程选择性,赋予幼儿园和教师合理的自主权,允许不同条件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园幼儿的特点对课程进行园本化的设计。同时,需要调动教师与幼儿积极的互动中,促进课程的生成,形成有效的课程运行机制,为引导幼儿园个性化的发展,满足幼儿与教师自我发展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障。
通过上海学前教育课程的实施,可以促进幼儿健康水平以及情感、态度、认知能力等各方面的发展,使幼儿成为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亲近自然、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儿童。具体目标包括初步了解并遵守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体验并认识人与人相互关爱与协作的重要和快乐;初步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和惯,独立自信地做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积极活动,增强体质,提高运动能力和行动的安全性;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初步了解人与环境的依存关系,有认识和探索的兴趣;初步接触多元文化,能发现和感受生活中的美,萌发审美情趣;积极地尝试运用语言及其它非语言方式表达和表现生活,具有一定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整个课程结构需要根据这些目标进行设计,注重实现课程目标的同时,也要注重幼儿的个
体差异,采取多种不同的教学方式和方法,让幼儿在充满趣味和挑战性的研究环境中得到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