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7.25
【字 号】乐府发〔2022〕14号
【施行日期】2022.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全民健身计划
乐府发〔2022〕14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人民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1.2%。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距新时期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建设,促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紧扣市委“345”工作思路,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核心,落实“五大行动”,为全面建设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人民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5%。完善四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城市社区建成“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组织充满活力,健身指导普及有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人,招募并培训众体育引领员队伍4万人。体育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施《“十四五”时期乐山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计划》,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市级实施“5个1”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公共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1个公共游泳馆、1个体育公园。县(市、区)实施“2+X”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并选建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乡镇(街道)实施“全覆盖”工程,即建设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多功能运动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配套提升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众举步可就、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因地制宜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
  3.有效增加体育场地供给。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河道湖泊沿岸、滩地、旧厂房、仓库、楼顶、桥下、城市“金边银角”剩余空间和乡村文化服务站,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园林局、市城管局、市税务局〕
  4.建设融入自然的户外健身场景。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托江河湖泊、山地丘陵、湿地等自然资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结合保护、防洪、开发利用等功能,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修建带状、环状、碎片状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大力实施现有绿地公园体育化改造和体育场所公园化改造,重点建好嘉州绿心体育公园、夹江龙腾湖体育公园、峨眉山光辉公园、五通桥菩提山体育公园、犍为翠屏山体育公园、井研研溪湿地体育公园、沐川林家岩体育公园等,提升绿心公园健身步道、马边炮台山登山步道、大渡河沿线风景骑游道、峨眉山滑雪基地等户外健身设施。到2025年,建设4个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11个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一批众身边的口袋体育公园,健身步
道总里程达到500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园林局〕
  5.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共享力度。优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强开放使用评估督导,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力争每年向上争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村(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建适合儿童、老年人锻炼的运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儿、适老化程度。〔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残联〕
  6.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行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融入省级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定、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新(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升级改造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数字经济局〕
  (四)实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全域化行动。
  7.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构建行动。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打造以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众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组织县级以上赛事活动300场以上。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推广普及。加大冰雪运动推广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户外滑雪(草)、旱雪、轮滑等冰雪运动,持续开展全民健身“冰雪季”活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残联〕
  8.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培育行动。深入推进具有鲜活地域特和文化内涵的传统健身项目活动,精心打造“假日体育”“峨眉武术”“乐山半马”“夹江秧歌”等赛事品牌。支持各地各行业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逐渐形成“一县一品”“一县多品”的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到2025年,打造1个在全国或区域有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9.重点人健身活动促进行动。充分发挥市、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支持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做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承工作。开发推广适合农民工、幼儿、妇女、机关干部职工等人的“碎片化”运动锻炼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一人一项体育爱好”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