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0
∙【字 号】温政办〔2022〕29号
∙【施行日期】2022.04.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全民健身计划【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健康促进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温政办〔202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
温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2-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
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倡导“体育让生活更美好”的健康生活方式,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温州走好共富路、续写创新史作出积极贡献。到202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创成体育现代化县(市、区)3个,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全民健身领域改革创新。以数字化为引领,聚焦数字赋能,围绕“体有所健”,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数字化改革。以体育运动健身锻炼“一码通”——“温动码”为切入口,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地图”、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科学健身、体质监测、体育赛事活动等应用场景,打造全民健身数字化服务平台,依托“浙里办”、“浙政钉”,提供全市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导航、预约、支付、体育赛事活动查询报名、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等“一站式”服务。鼓励政府投资新建体育场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落实《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温政办〔2020〕74号),支持
社会力量参与投资运营体育场所和公共体育设施维修维护。创新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和数字化应用,制定落实公立学校体育场馆100%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应开放尽开放。(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参与,不再列出)
(二)完善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实施依法治体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均等化进程,落实《浙江省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体〔2021〕40号)等政策文件。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出台《温州市全民健身促进条例》地方性法规,修改完善《温州市区星级健身示范点评估办法》《温州市非奥运动项目训练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和《温州市百姓健身房星级评定办法》,加强体育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
(三)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实施体育设施普惠行动,根据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温州市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为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提供规划保障。建成瓯海奥体中心、平阳县体育场等重大体育设施项目,启动温州奥体中心三期工程,力争“一场两馆”县(市、区)全覆盖。充分合理利用边角地、闲置地,新建一批众举步可就的健身场地设施。到2025年,新增省级全民健身中心1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2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30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个、登山健身步道500公里、篮球场100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0.9块以上。积极参与未来社区、美丽乡村、未来乡村、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开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运动和健身设施建设。实施百姓健身房惠民行动,持续擦亮温州百姓健身房全国首创的体育惠民“金名片”。到2025年,全市百姓健身房达到450个以上,实现百姓健身房迭代升级,实现智能化百姓健身房县(市、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改革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提供优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全民健身“双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基层体育委员)队伍建设。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服务行动,组建社会体育指导员巡回讲师团,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文化礼堂、企业、学校、未来社区、未来乡村等。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系统,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履职率。提升国民体质
监测能力,完善市县二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实施省3-69周岁公民体质评价等级标准。提供标准化体质测试服务,推广个人运动健康档案和运动建议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健身咨询、运动康复指导等服务。提高《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的覆盖率、达标率和优良率。(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
(五)夯实全民健身组织基础。实施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规范化行动,完善体育社团激励和退出机制,推动体育社团健康持续发展。在全民健身中充分发挥社团力量,强化社团社会担当。建设市级体育社团党建综合体,提升体育社团党建水平。到2025年,县(市、区)“1+25”组织模式(1个体育总会和25个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全市登记注册和备案的体育社会组织达到3355个以上,注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3A级以上体育社会团体达到65%以上。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体育社会团体依法依规良性运行。(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民政局)
(六)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全民赛事活动体系。实施运动之城创建行动,持续办好温州市全民运动大会、职工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民俗运动会、民族传统体育运
动会和元旦健身跑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众体育品牌活动,打造一批众喜爱、特鲜明、参与人广的全民健身活动平台。持续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形式和机制创新,广泛开展适合各个年龄段以及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不同体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升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持续培育龙舟、地掷球、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推进游泳、羽毛球、棋类、足球、网球等优势体育项目,打造具有长三角区域特的全民系列赛、民俗运动会等原创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民宗局、团市委、市妇联)
(七)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融合发展。实施“体育+”融合发展行动,深化体教融合,推进足球、龙舟、冰雪、武术等项目进校园,把有众基础的温州市特非奥运动项目列入市青少年阳光运动会。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促进体系”“基础训练体系”和“竞赛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建立体育和教育联合督导机制,完善灵活学籍管理制度,在有效周期内的省、市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训练体系,规范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服务学校体育工作。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帮助青少年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支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深化体医融合,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深化温州市运动医学
中心建设,实行国民体质测试与医疗健康体检相结合。推广体医结合新模式,各县(市、区)在医疗机构建立运动医学服务站不少于1 家。推行医务人员运动健身知识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急救知识交叉培训,建设体医复合型专业队伍。支持健身运动实时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建立运动健康数字档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深化体旅融合,推动山地户外营地、航空飞行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户外露营基地、运动船艇码头、滑雪场等体育旅游设施建设。打造一批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农业休闲、赛事旅游集聚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改革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八)厚植全民健身精神文化底蕴。打造体育文化品牌行动,持续打造“中国龙舟名城”“全国游泳之乡”“国际象棋之城”“全国武术之乡”等温州体育品牌,筹建龙舟学院、龙舟博物馆、国际象棋博物馆、足球史馆、民俗体育博物馆等,提升温州体育史馆、武术博物馆等,开展体育老照片的挖掘和整理,培育一批具有温州辨识度的体育文化品牌。积极培育全民健身时尚文化,鼓励支持体育影视、音乐、摄影、美术、动漫等作品创作展示。开展健身明星、运动达人等众体育明星评选活动。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文化。推广全民健身经验,讲述全民健身故事,树立全民健身榜样,推动形成全民健身意识深入人心、全民健
身活动融入生活、全民健身文化影响社会、全民健身品牌成为典范、全民健身氛围更加浓厚的良好局面,彰显温州体育的人文之美、和谐之美。进一步加强体育对外交流,推进体育国际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温州广电传媒集团、温州大学、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全民健身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形成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体育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本辖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二)强化经费保障。保障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增加体育公益金用于全民健身比例,发挥政府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规模、结构、绩效与全民健身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和体育民生实事项目等的监督管理,强化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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