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全民健身计划【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12.22
∙【字 号】云政发〔2021〕30号
∙【施行日期】2021.12.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健康促进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2日
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云南建设,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
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人民众健身意识和素养进一步增强,体质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全省城市社区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升级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构建“10分钟健身圈”。推动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2名,带动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达到26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供给,补齐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短板
1.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制定全省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支持建设集文化宣传、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或改扩建50个以上体育公园、50条以上全民健身步道、2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20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500个以上乡镇、街道和10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体育设施。加大边境小康示范村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2.完善“大健康”步道设施建设。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登山步道,大力推进覆盖全省、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编制步道规划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要求,与环境整治、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实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推动国家步道及沿线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3.强化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便可达的社区健身场所和设施,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运动需求。社区游园内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新建居住社区应配建包括非标准足球场地在内的不低于8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可建改并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健身设施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体育局、省残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4.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能力。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和改造。完善信息化服务系统,数字化升级改造5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探索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公共体育场馆运维形式,提高运营效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试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应配置急救设备并开展培训。(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创新机制,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
5.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县级体育总会覆盖率达90%以上。引导各级体育社会组织下沉基层并积极发挥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支持社区俱乐部等基层体育组织承接形式多样的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将运动项目推广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指导众科学参与运动。(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6.持续强化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设全省科学健身指导体系,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建设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团省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7.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制度,鼓励运动员、体育教师、专业体育人员参与社区健身指导。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提升纳入劳动技能岗位培
训,探索设置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省体育局牵头;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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