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十二五”以来,合肥市积极贯彻《全民健身条例》,推动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体育民生,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五”是合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民健身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新内涵、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实现新发展、不断开拓新境界,使之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事业。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坚持创新、协调、绿、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民健身 健康合肥”为主题,通过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推动体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人民众的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身体素质稳步提升。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成为合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支撑、促进体育消费的动力之源、宣传城市形象的靓丽名片。
全民健身计划——体育人口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1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30万。
——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大幅改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上。城市及农村社区普遍建成“10分钟健身圈”。市、县(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大社区)、行政村(社居委)四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率和完好率达到100%。
——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作用更加凸显。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30亿元。
——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实施“全民健身+互联网”计划,建立完善的国民体
质监测体系,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达到常住人口数的万分之二十。
二、主要任务
(三)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满足不同人需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全民健身设施“四级”网络和社区10分钟健身圈,注重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增加残疾人体育运动设施、器材。
建成使用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规划建设市球类健身馆、南艳湖全民健身中心、合肥市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合肥市水上训练基地,打造1—2个体育公园,改扩建市级体育场馆,引进社会资本建设专业化体育场馆。
县(市)区、开发区100%建有“五个一”,即:一个体育馆、一个体育场、一个游泳馆(池)、一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
乡镇、街道(大社区)100%建有“三个一”,即:一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一个全民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实现室外健身广场全覆盖。
有效扩大增量资源。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标准,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均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绿体结合,新建城市公园、广场等应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器材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重点在市民公园、湖畔、街区等公共区域抓好绿道、健身步道的规划和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合理利用景区、公园、广场、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