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间超过30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住院患者的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保障医疗安全,应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评价标准》的要求,并根据2015年版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修定我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2015年版),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作阶段小结。阶段小结紧接病程记录,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阶段小结二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小结日期、入院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目前情况、诊疗计划、医师签名。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二、对各种原因造成患者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参加人员应为全科或全病区医师、护士长及相关人员,重点内容应对患者目前诊断、效果、医疗风险及预后等进行分析,并评价措施是否合理,以利于患者下一步方案的修订。记录方式可以在病程记录中续写,在病程记录居中位置写“科室大查房记录”,也可以在阶段小结的“诊治经过”中记录上述科室大查房相关内容,同时应在病程记录居
中位置写明”阶段小结及科室大查房记录”,但阶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三、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包括转科患者,由诊治科室负责。科室应及时记录在《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与评价》表,见附件。
四、医务处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反馈与监督相应科室做出整改。
阶段小结
五、科室应及时做好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清楚而出现的纠纷。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医务处20143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