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储备规划编制规范
(试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四年七月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则 (3)
5 准备工作 (8)
6 调查评价 (9)
7 土地储备供需分析 (10)
8 规划方案编制 (12)
9 成果编制 (13)
10 成果报批 (1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数据单位要求 (16)
附录B (资料性附录)基础资料调查内容 (17)
附录C (规范性附录)规划储备土地汇总表 (1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规划储备土地利用现状情况统计表 (19)
附录E (规范性附录)规划储备土地用途结构表 (20)
附录  F (规范性附录)近期储备土地投放安排 (21)
附录G (规范性附录)土地储备费用估算 (22)
附录H (规范性附录)土地储备费用分类及说明 (23)
附录I (规范性附录)土地储备规划图件编制要求 (24)
前言
为规范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土地储备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推进土地储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为编制土地储备规划的相关表格和解释说明。
本规范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并归口。
本规范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南京东图土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吴震强、倪红升、王黎明、吴飞、陆效平。
本规范其他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芳、石春燕、史文兵、朱丽菁、杨彦、李正、李炜玮、严长清、吴江国、宋刚、张亮宇、张健、张馨松、陆启鑫、金平华、周生路、周晓路、俞兵、喻桂华、缪锐钢。
本规范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土地储备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各土地储备机构实施土地储备区域内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
新城区、开发区等其他特定区域的土地储备规划编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0114 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50280-1998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TD/T1009—2007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23—2010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4—2010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5—2010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01—2012 地籍调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3.1 土地储备
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按土地储备工作开展流程,将土地储备行为划分为土地收储、前期开发和土地供应。其中,土地收储是指通过收回、收购、行使优先权购买、征收等方式,取得储备土地完整国有产权权利的行为;前期开发是指对已取得完整国有产权权利的储备土地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储备土地具备规定的供应条件的行为;土地供应是指供应储备土地的行为。
3.2 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储备机构是指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承担本行政辖区内(或所隶属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土地储备工作的事业单位。
土地储备机构实行名录制管理。未列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不得开展土地储备工作。
3.3 土地储备规划
土地储备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已批准规划,合理预测规划期内土地储备需求量,对规划期内可收储开发的土地资源在规模、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所作的统筹安排。
3.4 土地储备专项规划
土地储备专项规划是根据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储备对象的用地需求,在土地储备规划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形成的具有针对性和实施性的详细规划。
4 总则
4.1 规划定位
4.1.1 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土地储备规划应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与城市空间战略相协调。
4.1.2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储备规划的基本依据之一,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