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11.13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字 号】玉政通〔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中期调整)的通知
玉政通〔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2〕1号)的规定,结合玉溪市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及供应实际情况,经玉溪市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现对《玉溪市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进行中期调整。调整后,全市计划收储面积2108.0910公顷,收储资金概算634661.06万元,计划供应面积2112.9038公顷,预计土地供应价款738150.72万元。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玉溪市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汇总表(中期调整)
2.中心城区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3.澄江市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4.通海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5.华宁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6.易门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无调整)
7.峨山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8.新平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9.元江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中期调整)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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