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修设备检修规程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设备检修的管理,确保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本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现代化,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设备维修是指为保持或恢复设备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而采取的技术活动,包括维护与修理。
第三条 设备检修规程是对检修过程及质量标准、试车验收等环节作业提出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设备主管部门职责
1、作为本公司设备管理的中心机构,负责对本规程的贯彻与修订工作
2、负责大修计划的编制;
3、负责协助车间设备检修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4、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并负责保管。
第五条 各生产车间的职责
1、负责本车间设备中、小修计划的提出、实施,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2、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提出,报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
3、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第六条 电气车间负责全厂电气设备的检修实施工作。
第三节    检修原则和要求
第七条 设备检修要积极采用现代化故障诊断和以状态检测为基础的预防检修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设备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检测,根据零部件使用周期、磨损程度进行日常维修或列入相关修理计划。
第八条 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好设备检修计划。当生产与设备检修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检修。
第九条 要认真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本办法和实际情况做到安全措施落实、配件落实、材料落实、技术标准落实、进度落实、检修人员落实等。做到优质、高效、安全、文明节约、不得仓促停车检修。
第十条 大修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和财务计划的组成部分,必须按时完成。如若调整必须经厂长召集有总经理参加的会议决定为准。
第十一条 实施大修计划,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检修需要的零部件、材料等采购部应提前2周准备完善。检修施工图纸资料、作业指导书、施工进度表等由计划检查科、生产工艺科应提前3周准备好,并报请厂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节    设备检修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 设备检修施工过程中,安全科要严把安全关,现场督促施工人员认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具体落实工作。
第十三条 各车间在设备检修过程中须做到
1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检修前的作业现场必须干净、无任何死角积灰和表面附着灰、无杂物、无油污,以确保检修中的人身安全和消防安全;。
2、煤磨系统检修需要动用气割、电焊时,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未完成离开现场时,必须将气瓶关闭,余气放净,电焊机切断电源,并将电焊钳把线、割炬放到安全可靠的地方,通知岗位后方可离开;
3、在设备检修中不得随意丢弃螺栓、螺母、垫圈、焊条头、电缆皮、绝缘布、带芯等废弃物和边角余料,更不得将上述杂物混入物料(煤粉、生料、水泥、熟料)中;
第五节    设备检修质量的管理与验收
第十八条 为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加强设备检修过程及设备检修质量的管理,各相关部门应做到:
1 车间内部布置工作时强调质量、主要环节和过程质量要点,检修过程中主动向计划检查科说明检修中遇到的问题,经协调统一标准后执行。
2、中、小修检修质量的验收要由岗位操作者、车间主任、维修工共同进行验收,车间主任主持。大修检修的验收由岗位操作者、车间主任、工艺技术部、设备主管部门共同验收;
3、检修完毕后,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片,相关人员签字后移交生产使用,设备主管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