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诡辩论的趣味案例
诡辩论趣味案例
一个人有三个头
某甲对某乙说:“我能证明‘一个人有三个头’。”
乙说:“愿闻高见。”
甲说:“每个人有一个头,没有人有两个头,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所以,一个人有三个头。”
乙虽然知道甲的论证是错误的,但不能指出错在何处。
在甲的论证中,从字面上看“没有人”这三个字前后出现两次,但表达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在“没有人有两个头”中,“没有”是一个否定词,它否定的是“有人有两个头”这一判断,意思是说“任何人都没有两个头”。这个全称否定判断的主项是“人’,不是“没有人”;而在“一个人比没有人多一个头”中,“没有”这个否定词否定的是“人”这个概念,因而“没有人”在这里表达的是一
个独立的否定概念——“无人”,即“一个人也没有”。如果前面的“没有人”和后面的“没有人”意思一样,则“没有人有两个头”就是一个虚假的判断。所以,甲的论证是利用字面或语词的相同,暗中偷换了概念,从而得出了荒谬的结论。
你是头上有角的人
古希腊著名诡辩家欧布利德斯有一次对一个人说:“你没有失掉的东西,就是你有的东西,对不对?”那人回答:“当然对呀!”接着欧布利德斯又说:“你没有失掉头上的角,那你就是头上有角的人了。”那个人被弄得莫名其妙,知道受了愚弄,又说不出所以然,不知怎样反驳欧布利德斯。
欧布利德斯的诡辩就在于,前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原来就有的东西仍然存在,后一个“没有失掉”指的是你根本没有的东西也仍然存在。这是强加于人,因为从来没有的东西,不存在“失掉”或“没有失掉”的问题。可以看出,在欧布利德斯的议论中,“没有失掉”这个词,前后表达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
大胆刁民,本官何曾亏了你
从前有一个县官要买金锭,店家遵命送来两只金锭。县官问:“这两只金锭要多少钱?”店家答:“太爷要买,小人只按半价出售。”县官收下一只,还给店家一只。过了许多日子,他不还帐,店家便说:“请太爷赏给小人金锭价款。”县官装作不解的样子说:“不是早已给了你吗?”店家说:“小人从没有拿到啊!”县官拍案大怒道:“大胆刁民,本官要你两只金锭,你说只收半价,我已把一只还给了你,就折合那一半的价钱,本官何曾亏了你!”
店家听罢,苦不堪言。荒谬的意思
这位县太爷为了钱财,绞尽脑汁想办法讹人。他的话乍听起来似乎有理。我们假定原先每只金锭1000 元,店家说只按半价出售,即每只降为500 元。现在县官不是把两只金锭都留下,而是只留下一只,把另一只仍按1000 元计算退还给店家,其中500 元是减了半价之后的金锭的价钱,余下的500 元作为自己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款付给了店家。这里的奥秘就在于,首先,退还的那只金锭不应仍按1000 元计算;其次,这只金锭原先并没有付钱(如果原先已经付了1000 元,减了半价之后也就无须退还了),因而它仍然是店家的而不属于县官,怎么能用它折合留下的那只金锭的价钱呢?把原来属于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东西来顶帐,这就是县官玩弄的强词夺理的诡辩。从概念的角度看,就是故意混淆概念,即把“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等同于“还给了你一只金锭的价款”。
天机不可泄露
从前,有三个秀才进京赶考,途中遇到一个人称“活神仙”的算命先生,便前去求教:“我们此番能考中几个?”
算命先生闭上眼睛掐算了一会儿,然后竖起一根指头。三个秀才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请求说清楚一点。
算命先生说:“天机不可泄露,以后你们自会明白。”
后来三个秀才只考中了一个,那人特来酬谢,一见面就夸奖说:“先生料事如神,果然名不虚传。”还学着当初算命先生那样竖起一根指头说:“确实‘只中一个’。”
秀才走后,算命先生的老婆问他:“你怎么算得这么灵呢?”
算命先生嘿嘿一笑说:“你不懂其中的奥妙,竖一根指头,可以作出多种解释:如果三人都考中,那就是‘一律考中’;要是都没有考中,那就是‘一律落榜’;要是考中一人,那就是‘一个考中’;要是考中两人,那就是‘一人落榜’。不管事实上是哪种情况,都能证明我算的是对的。”老婆听后高兴地说:“你的鬼点子真多,我算是服了你了。”
利用多义词、主观地应用概念的灵活性,是一种狡猾的诡辩手法。诡辩论者在议论中常常故意把话说得模棱两可、模棱多可,含糊不清,以便见机行事,给自己留下任意解释的余地。这位算命先生正是利用在特殊情况下“一”的多义性进行诡辩,并以此骗取他人的钱财。
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一个电影院里正在放电影,观众席上有几个人高声说话,旁边的一位观众劝他们说:“请你们不要讲话,好吗?”
其中一个小伙子倒打一耙说:“嘿嘿,你现在不是也在讲话吗?”
在公共场所看电影时大声说话,妨碍别人看电影,是一种违反起码的社会公德的行为。对这种行为提出批评是完全正确的。这位青年同志不但不接受批评,反而指责批评者“也在讲话”,这就把看电影时的“大声讲话”同制止这种行为的“讲话”以及同一般的“开口对人讲话”混为一谈,是纯属故意混淆概念的诡辩。
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甲:“老张和老李在工作中配合得很好,没有发生过矛盾。”
乙:“谁说没有矛盾!”
甲:“请你说出他们有矛盾的根据来。”
乙:“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矛盾。他们两人怎么会没有矛盾呢?”
“矛盾”是个多义词,它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至少可以表达以下几个概念:①表达哲学概念,指的是客观事物内部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对立统一”;②指的是“思想矛盾”,它是客观事物的矛盾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③指的是“逻辑矛盾”,它是思维的组织结构的矛盾,表现为讲话中的自相矛盾;④指的是“不一致”,如“言行矛盾”,“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矛盾”;⑤指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之间的“不团结”现象。甲是在上述⑤的涵义上使用“矛盾”这个词的,而乙却把它偷换为①的涵义,这是故意抬杠。
什么是诡辩
有一天,两个学生去请教他们的老师:“老师,究竟什么叫诡辩呢?”
老师望望两个学生,想了一会称说:“有两个人到我这里做客,一个很爱干净,一个很脏。我请他们两个洗澡,你们想想,他们两人中谁会洗呢?”
学生脱口而出:“那还用说,当然是那个脏的。”
老师摇摇头说:“不对,是干净的去洗。因为他养成了爱清洁的习惯,而脏人却不当一回事,根本不想洗。你们再想想看,是谁洗澡了呢?”
学生忙改口:“爱干净的!”
“不对,是脏人,因为他需要洗澡,”老师立即反驳后,再次问学生:“这么看来,谁洗澡了呢?”
“脏人!”学生只好又改回开始的答案。
“又错了,当然是两个都洗了。”老师说,“爱干净的有洗澡的习惯,脏人有洗澡的必要。怎么样,到底谁洗了呢?”
学生眨着眼睛,犹豫不决地说:“那看来就是两个都洗了。”
“又错了!”老师笑道,“两人都没有洗澡。因为脏人不爱洗澡,而干净人不需要洗澡。”
“那……老师你每次说得都有道理,可每次的答案都不一样,我们该怎样理解呢?”
“这很简单,这就是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