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读书笔记精选15篇
《简爱》读书笔记1
  简爱生活在一个自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还要受表兄妹的欺辱。舅妈不加掩饰的鄙视。到了寄宿学校,还要爱老师不公正的待遇。正是这一切,让简爱炼就了,坚强不屈的自信的精神,使得罗彻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一位可以和自己精神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可是在结婚地那一天,却得知罗另有一位患精神病的夫人还生活在同一座楼上顶层。,她觉得她必须得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象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
  这也是简爱所告诉罗彻斯特她必须离开他的理由:“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更深一层的是简爱觉得自己受到了自己所信任人的欺骗。试问那个女人,能够承受住自己受最亲密,最信任的爱人的欺骗。在这样的情况下,简爱还作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个有着非常力量的爱情的包围下,还有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已个人的尊严。
  这是简爱最具个人魅力的地方
  小说设计了一个很光明的结尾。罗彻斯特的庄园毁了,他本人也成了一个残废在这样的情况下,简爱不再在尊严和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和罗彻斯特的结婚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有爱的。
  小说告诉我们,人们最美好的生活就是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按排的这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这样的完美有点浮浅但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生活的美好理想。就是-------尊严加爱
  在现代的社会中,很少有人会象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而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追求的全心付出,而且纯净的犹如一杯冰水……
《简爱》读书笔记2
 
  在我就拿到这本书,但我这个人非常的浮躁,持续几次也没有看完。
  在大学里,我根本很少有时间是我的,每次就怀着一点点的好奇的心,看了一点点。
  现在出来了,我再次拿起这本书,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慢慢看完了这个书。
  很多评论家,对它有很多看法,在这里我只想说说我的想法。
  8、9岁时就开始反抗对自己的一切不公,伴随她的是始终维护自己的自尊、自爱。
  约翰还有几个堂、舅妈对她一开始就有很大的成见,舅妈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任他们卑劣的品行在他们身上生根、发芽,而讨厌简爱,极力惩罚简爱,还把她送到条件极差的孤儿学校。一场严重的流行病席卷了整个学校,带走自己的好朋友海伦,自己却在艰苦的环境下自强不息,勤奋的追求知识,最后还当了教师。在这期间,她一直得到了校长的关爱,这也是她能学好知识的重要条件。当她走后,爱也随之离去。此时,她突然想了解外面的世界,觉得不应该当这井底之蛙。她放弃稳定的环境,毅然的追求自由的新生活(决策果断、独立独行)
  在爱情方面,当爱降临在自己身上时,她没有逃避、萎缩,而是勇敢的去追求,得差点得到爱,但当她知道罗切斯特已婚后,尽管她是多么的爱他,但还是毅然的选择离去(自尊自爱)在极其穷困饥饿痛苦的四天后到了自己的亲人,并得到了她叔叔给她的一大笔财
产。但她没有自己一个人得,她把财产分给了自己的亲人(并不看重金钱,她更看重亲情)。后在他表哥的求婚下,她坚决的拒绝,因为她不会得到真爱,她知道,虽然他表哥长得英俊潇洒。她由于太思恋罗切斯特,最终决定去他,当她到时,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残废,但还是决定跟他结婚,最后得到真爱,幸福的在一起!
  简爱、罗切斯特长得都不美,但美的是一个人的心灵。一个心灵美的人往往比外表美的人要美很多!
  她的对恶势力的反抗,对亲情、爱情的珍惜,对钱财的洒脱,对知识的追求,对自尊、自爱的极力维护等人物性格贯穿始终!
《简爱》读书笔记3
  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f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
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了解到这是一个“没有头脑的世界”,而最使我受益的是简爱自幼受人歧视,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没有倒下,反而在生活的混乱中越加坚强,越加刚韧。
  “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与情感的感知,就能学会把很少的氧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简爱虽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却不能违背上帝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人活着就活得实实在在,不能因为一件利己的事而不公正的对待他人,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无知的、愚昧、自私的。在这本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善待他人,才能得到可贵的回报。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
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4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
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欲望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欲望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读简爱有感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欲望。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