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
【字 号】乌教德[2013]17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乌教德〔2013〕17号)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新教思政办〔2013〕8号)精神,现就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重大举措,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要将主题教育活动贯穿于学校工作全局,渗透到具体工作之中,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要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广大师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活动中畅想中国梦,在实践中托起中国梦,在服务中践行中国梦,在奉献中实现中国梦。
  二、具体安排中国梦诗歌
  (一)“我的中国梦”征文活动
  1、征文范围:各学校全体师生。
  2、征文内容:内容要真实生动,视角新颖,主题鲜明,文字清新朴实,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为散文、随笔、杂感、诗歌、小报告文学;字数原则上不超过3000字。
  3、征文报送: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请于5月20日前统一报市教育局德育处。稿件请清晰注明学校、姓名、等基本信息。
  4、征文评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优秀征文评选活动,对活动开展好的区(县)、学校和优秀征文的作者予以表彰。
  同时选送优秀征文报自治区教育厅参加评选,并推荐在新疆教育报登载。
  (二)“我的中国梦”进课堂活动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德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认真学习“中国梦”的历史底蕴和时代内涵,通过集体备课、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深化对“中国梦”的认识理解。要结合学科特点,将“中国梦”的有关内容有机融入到课堂教学中,着力加强青少年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四个认同”意识,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要把“中国梦”教育与形势政策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中国梦”的内容作为形势政策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始终。
  (三)开展培育感动校园先进典型活动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自治区首届“感动校园人物”先进事迹,通过观看光碟、学习先进人物事迹集等,抓好用好典型,传播放大立德树人的正能量。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发现身边的感动、评选身边的好人,精心选树可信、可亲、可近的先进典型,用“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能量,激励广大师生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对评选出的“感动校园人物”进行表彰奖励,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昂扬向上、奋发有为、追求卓越的良好校园氛围。
  (四)开展“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演讲比赛
  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开展五好小公民“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主题教育读书活动方案,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复兴中华,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演讲比赛。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于4月28日前将征文和演讲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德育处。
  要求:请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初选,各区(县)按照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20篇征文,局属各学校按每校5篇征文上报;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各区(县)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共5人,局属学校每校1人。
  (五)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最美新疆”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活动和“我为梦想添风采”网络文化活动
  “最美新疆”主题活动以“最美新疆人”、“最美新疆景”、“最美新疆事”等为内容,重点突出近年来特别是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在天山南北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效,通过独特的视角、全新的创意、审美的诠释,充分展示大美新疆的魅力和美好前景。微电影片长20分钟以内,格式为WMV,具体内容不限。作品要求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需原创,不得抄袭。
  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充分运用校园网络、微博、等新媒体技术,以“我为梦想添风采”为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认识中国特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优越性,为实现“中国梦”和自己的理想脚踏实地、奋力拼搏。组织师生通过网络开展畅谈自己的梦想、畅谈我为实现“中国梦”作贡献等网上互动活动。自治区教育电视台将对各学校“我为梦想添风采”活动开展有关情况进行采访录播。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主题,统筹安排。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围绕“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安排部署,突出特,使主题教育活动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相协调、互促进。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各类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师生参与面,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做好宣传工作,坚持弘扬主旋律,积极营造互相理解、互相欣赏、互相包容,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实现中国梦和个人梦想的良好氛围。
  (四)精心设计,扎实推进。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既要厉行节俭、广泛参与,又要安全有序,切实保证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