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产 现 场 3S 管 理 办 法 WI-C04-03 A/0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现场3S(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现场的3S(整理、整顿、清扫)工作的归口管理。
3.2 生产部及各班组负责生产现场和作业环境的控制,按规定组织实施。
3.3 仓库管理员负责库房的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4 规定
4.1 整理
4.1.2 对不能使用或不再使用的物品、物料(废砂、废渣、废品或其它杂物)应及时清理出生产现场。
4.1.3 清理出生产现场的物品、物料(废砂、废渣、废品或其它杂物)应按规定位置(区域)堆放、摆放。
4.2 整顿
4.2.1 生产现场按A区、B区、C区、D区区域标识,分别表示成品、半成品存放区,待处理品存放区,合格原辅材料存放区,废品存放区;
4.2.2 生产现场使用的物品、物料(砂箱(砂型)、模具、芯盒、工位器具、砂芯、铸件、原辅材料等),按类别和规定的位置、区域整齐地堆放、摆放,做到“物各有位、物在其位”。
4.2.3 砂箱除上下摆放对齐外,其堆放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小于2米。
4.2.4 保持通道的畅通,生产现场使用的物品、物料不准占用通道。
4.3 清扫
4.3.1 生产现场各班组每班应清扫生产场地和责任区。
4.3.2 地面应经常保持清洁,无积砂(废砂)、废渣、油污、残铁、烟头等脏物(杂物)。
4车间现场管理.3.3 下班前应清扫、擦拭设备(设施),同时检查是否有异常,并进行日常保养。
4.3.4 对废油料、废油漆、化学品按规定处理,不随便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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