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精神,推进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如下:
  1、认真履行维护稳定工作的政治责任,确保本村不发生在市县有影响的事件,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交通、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
  2、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长效机制。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健全,一星期排查一次矛盾纠纷,调解率100%,无矛盾激化现象,杜绝赴县、赴市上访。
  3、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行政村技防入户安装率达到100%以上,作用发挥良好;治安巡逻做到带班领导经常化、效果好;配合政法机关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人民众安全感指数保持在95%以上。
  4、综治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达标,开展平安之星组、平安之星户创建活动,打牢综治工作基层基础。
  5、搞好防范,扎实做好非法宗教的深挖排查工作,实现“三零”和“四不发生”。
  如不能完成上述责任目标,依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对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治环境,落实xx区委、政府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要求,确保中心平安单位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指导思想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争创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加大创建力度,提升创建水平,创造一个团结和谐、公正高效、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
  20**年创建“平安单位”工作目标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实行依法行政,加强中心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平安单位”如下:
  四无:
  (1)实现无可防性重特大刑事案件;(2)无重大刑事犯罪;(3)无重大安全生产、火灾和交通事故;(4)无在全系统有影响的恶性案件;两好:
  (1)防范队伍好,防范措施好,安全设施好,治安秩序好;(2)内部干部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四、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作为执政为民、保一方平安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纳入中心的总体规划,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平安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宁俊芹主任任组长,王小梅副主任副组长,徐方远、王晓红、高蓉蓉、胡金妹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性的综合、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徐方远担任。
  创建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检验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积极的稳定观、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明确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认识。要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平安建设的实效。
  2、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为质检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使人民的基本权力和基本的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3、打防并举,设立,及时处理众关心得问题,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深化政务公开,全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促、保稳定。
  4、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禁毒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办事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5、建立健全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必要的制度是创建工作的关键。因此,必须制订相应的各种制度,如年度目标管理计划,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直接责任人制度、综治办公室工作制度、安全文明创建系列制度、门卫管理制度,综治考核、奖惩制度等,以制度促进创建工作。
  按照街道办事处综治委创建平安社区的统一布署,环城社区将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积极
目标责任书能动性,广泛动员居民众,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创平安、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创建和谐社会,把“平安社区”创建活动转化为提升环城社区形象的品牌优势,现将今年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计划
  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创建“平安社区”工作小组,广泛动员广大众积极投身与创建工作中。
  二、充分发挥社区各职能机构的作用,加强社区治保会、调解委员会、维护社区治安稳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调整,将这批骨干力量覆盖到整个社区。同时定期组织上述人员开会,学习有关创建“平安社区”的文件,及时通报社区治安状况,()形成合力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预防重大的体事件和重大事件的发生。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小区和法制宣传教育。加强这项工作提高社区成员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建“平安小区”的重要基础。为此,我们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社区市民学校为主要阵地,对社区成员分层实施普法教育,特别是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贯穿于平安创建活动中,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2)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做好普法及平安创建活动的宣传,做到目标明确,要求具体,效果明显,家喻户晓。
  (3)为动员社区成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工作中,社区居委会在社区人较为集中的地方悬挂横幅,推动平安创建活动健康发展。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依据市政府平安创建的标准与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防范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探索解决环境纠纷的新途径,特制订20**年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
  1、完善行政决策规则。按局务会运行程序和讨论研究的内容,修订与完善局务会研究工作范围,将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制定环境保护的行政措施、管理办法等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的事项、重大案件和环境信访案件纳入研究的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负责事项研究的科室必须在会前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以及必要的科学数据证明其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可行性,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2、坚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集体讨论制度。凡准予受理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特别是在项目建成后可能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引发环境纠纷的项目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制度。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承载能力,可能产生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敏感区,决不新建重污染而又难以治理的项目而引发社会体的不满。
  3、实行行政处罚领导集体会办制度。在规范公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凡是重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在行政处罚领导小组审查的前提下,需呈报局领导集体会办,进一步查清环境违法事实,查明证明违法的证据,核实查处的程序,依据自由裁量确定处罚幅度。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纠正违法行为为目的,始终贯穿宣传教育和说
理的过程,使管理对象在处罚中受到振胁、受到教育,主动纠正环境违法行为,自觉履行环境法律赋予防治污染等各项义务。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依法、高效、公正、公开运作
  1、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坚持我局向社会作出的承诺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进入运转程序。申报材料需要补充的当面提出,能当场补充或修正的,当场修正补充,暂无办法修正的采取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审批除在环评表的栏目中注明审批事项外,还必须以文件形式作出批复以及送达,审批结果上网公示,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范化。
  2、规范排污费征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征收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必须坚持以监测数据和相应的排放污染系数以及排污申报表为基础,结合实际排放污染物的状况对照征收标准,认真进行核算,核算结果向征收单位进行反馈,听取合理的意见后下达核定和征收通知,按月或按季征收。逐步实行年度排污费征收额的网上公示,实行社会监督、企业监督、法制监督,形成多排污多缴费,真正实行减排后同降排污费、不按时或足额缴纳排污费受处罚的意识,推动污染物减排目标的实现。
  3、完善与提高行政处罚事项的执行到位率。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依法强制被处罚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纠正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减轻对环境的影响,缓解厂关系,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目前一些被处罚单位仅认为是缴,违法行为的整改滞后,形成少数企业年年受罚,但违法行为依然存续。造成受罚单位不满意、众不满意。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完善与提高行政处罚事项执行的到位率,将说理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目前我局实行查处分开制,环境监察大队是环保局的执行机构,承担着现场核查、现场执法的任务,行政处罚的执行也要靠这批执法人员,实行案件谁调查由谁负责执行到位的责任制度。逾期不履行处罚事项的应由案件调查人员报法制宣传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提升行政处罚的执行率。
  三、进一步探索和践行防范化解行政争议的新途径,及时解决众关注的环保热点
  近年来,随着全社会环境法制意识的日益增强,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量不断上升。主要反映在饮用水源地排放污染物引发的饮用水安全、废塑料再生以及以煤为燃料企业引发的空气污染、三产服务业营业引发的环境噪声和油烟污染,要针对这些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采取有效措施,受理一个及时解决一个,治理污染源,减轻或消除污染,让众满意,
维护社会稳定。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必须了解详细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和交办工作,承办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方案,督促其整改到位。投诉问题解决后,要及时向投诉或举报人进行回复反馈,征求相关意见。需要环保部门作出行政裁定的要依照法律和科学数据作出裁定,并交待相关权利。鼓励受环境侵害者运用法律渠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并采取无偿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引导环境信访工作走上司法解决的途径。鼓励和支持环境纠纷的仲裁工作,需要仲裁委进行仲裁的案件,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取证,在限期内开庭审理。